青岛警方关于女子逆行打人案的通报出来了,显然引发了极大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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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信誓旦旦的认为青岛逆行打人案处罚结果不合理不合法,女方行为应该是寻恤滋事。还有的人认为女方是不是有什么关系。
其实这些认知都是错误的,说出这些话,代表你对于法律的理解就没入门。

当前法律体系的特点用一句话形容就是,小案看法律,中案看关系,大案看政治
这个案件被全国大众关注,毫无疑问属于大案,所以此时关系是没用的,关键是政治影响。
而目前国内头号政治正确是什么呢?
——优待弱者,优待女性

理解这个你才能真正理解这个案子本质,
你们觉得青岛警方瞎处理,或者是不是有关系徇私,错,这个处理结果,反而是法律和大局的体现。

比如好多人觉得女子逆行在先,逆行必然要背全锅。
这个认知就是错误的,直接发案例,2024年3月,女子在逆行情况下撞死人,且交警也判定女子因逆行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请问,女子会承担什么样的处罚?要花多久解决?
答案是不予起诉,且该案从受理到审结共耗时两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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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可能要抬杠了,有没有可能,这个案子的法官也不懂法呢?
首先,我知道这个案例,是其作为标杆案例在媒体被报道。
其次,报道中明确说明了,该案听证会不止有检察院人员,还有妇联的工作人员担任听证员,最后3位听证员一致认为该案不起诉决定符合法律规定。
也就是说,从检察院,到妇联听证员,再到最后报道的媒体,都认为这个案子的判罚没有问题。
所以究竟是他们不懂法,还是你对当前法律的理解有一些问题呢?

理解这个,你也就能理解追风小叶的问题
追风小叶被诬陷,折腾了快两年,调解了六次,很多人诟病法院的处理。
但事实是,法院有别的办法吗?没有。
如果追风小叶诉求成立,那意味着你就要依法办事,要处罚诬陷的女方。
但问题在于,目前媒体舆论鼓励女性勇敢发声,基本是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的思路。无论有没有证据,都鼓励女性发声,如果发声错了要处罚,那还怎么鼓励人勇敢发声?
朱军被诬陷,结果出来了,有处罚女方吗?没有吧
王力宏被诬陷,结果也出来了,有处罚女方吗?也没有吧
地铁诬陷案,结果还是出来了,有处罚女方吗?还是没有吧
小慧君案出现了百年难得一遇的情况,参与人之一良心发现自首了,还提供了实锤证据,
同志们啊,你能想象吗,参与一方良心发现自爆了,小说都不敢编的剧情,都这样了,最后处罚女方了吗?还是没有吧。
一个是体制内知名主持人,一个是文娱圈的国际明星,一个是新兴创业公司,真要走关系他们肯定有更硬的关系吧?那他们的问题最后解决了吗?没有吧,这么多人都没解决,追风小叶一个普通人为什么有机会解决?
一个案件你可以说法官瞎判,两个案件你可以说法院失职,但当大量案件都这么判的时候,你就得思考一下,是不是你对法律的理解出现了一些偏差。
所以事实是,这真的和关系无关,也不是什么法院徇私,本质是当前法律出于照顾弱者的原则,就是会对女性有一些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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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这个倾斜很多时候会以各种理由体现,所以大众往往察觉不到。
比如刚刚的女子逆行撞死人案,不予起诉的理由是“虽满十八岁,但社会阅历较浅,一旦被贴上犯罪标签,不利于重返社会”,最后开启绿色通道,该案从受理到审结仅用时2天。
合理吗?合理的,至少明面上来看,既有法律也体现人情。

青岛这次也一样,通告其实说明了,该女子逆行的理由是去医院预约就诊,赶上车辆拥堵才逆行。
赶着去医院看病才逆行,看起来也情有可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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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这里为止,其实这就是一个这两年里经常发生的,涉及女性案件,警方出于照顾弱者原则,给女方找个理由,然后一顿和稀泥的常见处理结果。

但为什么这次大众特别不买账呢?
因为这次传播全网的是视频,而女子在视频里太嚣张了,完全没有病人的样子,完全不符合国人对“弱者”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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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直接引发了一直以来政治正确和事实正确的冲突,
如果没有视频只看新闻描述,一方是普通女性,另一方是退伍军人,谁都知道哪边强哪边弱,加上女方就医的信息,我认为大部分人会理解这个和稀泥操作。
女方赶着看病,逆行一下,你一个大男人有点肚量,让让她怎么了,对吧。

但当大家都看到视频,看到真正的现实情况时,这个事情就完全不一样了
因为视频里大家看到的是一个忍气吞声打不还手的社畜男子和嚣张跋扈的女子。
谁是强者,谁是弱者?毫无疑问为了上班忍气吞声的男子才是。
视频已经传遍全网,你还按照过往照顾女性的教条去和稀泥,那显然就会引发反对。

可以照顾弱者,但前提是你是真的“弱者”,而不是拿着弱者的旗号横行霸道。
如果是一个病恹恹的母亲带着发烧的孩子,为了赶医院而逆行,我相信绝大部分中国人肯定都是理解的。但问题是你不是,对吗。

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人是活在现实里的,而不是活在政治正确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