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6岁少年借骑他人电动车撞死人,车主赔偿32万!湖南未满16岁的刘小某骑电动车与清扫工白某相撞,致白某死亡。刘小某负全责,因其未成年,其监护人刘某、罗某需担责。电动车主李某借车给无资格驾驶的刘小某,亦有过错,需担部分责任。法院判刘某、罗某赔偿60%即440918.2元,李某赔偿40%即32727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