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检察日报

债务缠身后,作为人事部干事的严某打起了员工工资和离职补偿金的主意。利用职务之便和公司管理漏洞,严某等人通过“换人头”“加人头”等方式,在5年内共侵占公司财产1889万余元。经江苏省太仓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涉案的4名被告人全部获判。

2023年12月,T公司的一位离职员工向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投诉,称“没有拿到离职补偿”。总公司派员前往T公司专门核查此事,发现确实是人事部门在核算时遗漏了该名离职人员,致使其未收到应得的16.9万元补偿金。在核对离职补偿金发放明细、查明原因的过程中,总公司意外发现明细中的部分离职人员从未在T公司就职过。

T公司随即进行自查,察觉罪行败露的严某谎称“母亲去世”请假离开,随后失联。T公司报案后不久,严某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念某、易某、赵某也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今年3月,该案被移送至太仓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查明,2018年11月至2023年期间,严某共侵占T公司财产1889万余元,易某帮助严某侵占1577万余元,念某帮助严某侵占1429万余元。赵某利用念某的职务便利,侵占T公司财产15万余元。严某所得钱款均被其用于赌博以及偿还个人债务。赵某退出全部违法所得。

今年6月,太仓市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严某、念某、易某、赵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审理后,以职务侵占罪判处严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判处念某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判处易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判处赵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来源:检察日报·法治新闻 作者:卢志坚 吴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