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发放3个月求职生活补贴;若在2026年11月底前未实现单位就业,将给予6个月工资作为补偿……9月7日,随着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我司近期调岗减员错误行为的相关情况及整改措施》,持续多天的“107名应届生解约风波”走向尾声。

受经营情况影响,企业进行岗位调整或裁员很正常,而这次员工解约引发关注,正源于企业解约方式极为粗暴——让入职的应届生在“自愿离职”和“调岗打螺丝”中二选一。而这背后正是企业想规避与员工解约后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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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保障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约后,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那么,劳动者什么情况下能拿到补偿金?大家常说的“N”“N+1”与“2N”分别指的是什么?咱们一说就明白。

劳动者因权益受损提出解约、企业裁员等,要支付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大致可分为4类:

一类是由于用人单位无法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由劳动者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情况。比如,遇到企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并获得企业经济补偿金。

一类是企业裁员、破产等情况。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等,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可以进行裁员,但需要对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类是因劳动者自身情况不符合岗位需求,用人单位可以进行解约,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比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仍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再如,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还有一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是,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才能有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不会有经济补偿金。

N到底代表什么意思?

既然解除合同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多少钱合适呢?

对此,劳动合同法进行了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此,“N”一般指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也就是说,每工作满一年,公司需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在单位工作5年,则要支付5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还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单位可以二选一,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1”指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额外支付劳动者的一个月工资。“N+1”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如果公司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离职,除了N,还需要多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一些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可以依法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对此就有明确规定。但如果用人单位在没有法律依据或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仍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辞退。

如果公司没有合法理由,或者没有走合法程序就直接辞退你,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俗称的“2N”。

(大众新闻记者 齐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