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校讯通”相信很多学生家长并不陌生,但这种付费服务的开通却一直备受争议。近日,山西省教育厅就对“校讯通”说不了,他们规定:严禁中小学、幼儿园为学生家长办理“校讯通”等付费业务,家长定制、使用“校讯通”等信息服务的时候,必须要遵循自愿原则,由家长自行办理。所有的学校也不能以“校讯通”或其他信息服务类产品作为和家校沟通的唯一渠道,不得将作业、通知和其它要求学生必须参与、完成的项目通过“校讯通”等付费的资讯平台发布。山西省教育部门鼓励中、小学校建立以QQ群、微信群等免费交流平台为主的家校沟通与交流方式。2014-12-20 07:58: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变相商业“校讯通”“电子学生卡”应取消 校园APP亟待规范
教育乱收费是一个公众高度关注的敏感话题。每当被曝光后校方总是表示系学生“自愿”购买,但家长表示,学生吃饭喝水都要用软件。倘若属实,学校难逃变相强制之嫌。
电子学生证是一种智能硬件,记录着学生姓名、班级、学号等在校生身份信息,作为学生位置、考勤等信息的感知入口,便捷学生在校生活的同时,也能绑定手机,解决家长与孩子的通话需求。基于此便利,学校大力推广电子学生证。
在“互联网+”时代,借助科技的力量为教育教学服务,无可厚非。但是,智慧校园的推进却不能乱章法,激发矛盾,核心是必须遵循自愿、惠民两大原则。
小学及初中属于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及教师向学生、家长介绍、推销APP,不论是否与作业等捆绑,无论是否号称“自愿”,因学校及教师的地位与影响力,都会对学生及家长形成强制购买的效力,实际构成向学生及家长强制推销商品。
义务教育阶段经费应由国家财政保障,如果学校认为APP对于有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应当提出申请由地方政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由政府买单,免费供学生使用,纳入当地教育基础设施范围。《教育法》第66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展卫星电视教育和其他现代化教学手段,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优先安排,给予扶持。如同学校提供教室、公共网络等供学生使用一样,同理,如果通过学校向学生销售,由家长支付费用,学校成为代理商,难说恰当。
根据《反垄断法》规定,无选择主导地位容易造成公权力的滥用和变相的垄断。表面看当地政府及学校未强制限定家长购买使用收费软件,但其推荐首先依托了政府的公信力,推荐的软件又具有单一性,家长选择权利,虽只是推荐购买,但可能造成一种事实上的限定和强制的后果,导致家长被迫购买使用该软件。
教育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学校收费情况的监管,对于乱收费或者变相收费的学校和个人追究责任,包括行政问责。家长应增强法治意识,如果存在学校乱收费、变相收费的情况,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
科技助力教育发展,但不应该泛滥,更不应该一味地追求科技,舍本逐末地去忘了教育的初心还是以人为本。
中小学教育要结合实际情况,注意加强学校、教师和家长之间的三方沟通,把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有机地融合在一起,这样才能尽可能提高学生成绩,减少三方彼此之间误会,彼此支持理解,共同促进孩子学习才是根本。中国公益在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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