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宜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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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转账越来越方便

但因不小心输错数字

转错账也频繁发生

碰到对方不配合返还

只能自认倒霉吗?

能把钱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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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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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冷(化名)在小贺(化名)处购买了单价为530元/方,数量为11.76立方的杉木,总价6232元。收到货物后,小冷本想先转5000元,结果在转账时多输入了一个“0”,将50000元转入了小贺的微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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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多转了后,小冷立即与小贺联系,小贺退回了20000元。扣除货款6232元,剩余23768元至今未退回。小冷多次催问未果,遂将小贺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经法院审理查明得利人小贺获得23768元的行为属于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故受损人小冷可以向得利人小贺要求返还取得的利益。最终,小贺主动同意返还多收取的款项,法院根据双方的调解内容出具诉前调解书,成功化解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

案件详情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在此,提醒汇款人在转账时

一定要认真核对对方的账号、姓名等

确认无误后再操作

同时提醒“幸运”的收款者

天上不会掉馅饼

不当得利须返还

来源:万载法院

编辑:欧阳容言

编审:杨柳青青

监制:陈明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