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9月5日电 根据深圳证监局9月4日的公告,深圳前海帆茂首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在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具体违规情形包括: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部分私募基金产品的备案手续、向不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未对部分投资者进行风险评估,以及未及时披露多项重要报告和重大关联交易。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多项规定。深圳证监局要求该公司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持续加强业务管理,切实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以防止新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如对此监管措施不服,公司可在收到决定书后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