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永安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

依法判处三被告人拘役三个月至二个月十五日,

并分别处以罚金二千元。

案件过程

被告人袁某、付某系夫妻,因家庭经济条件较差,遂与邻居杨某萌生用外形奇特的田七冒充名贵中药材牟利的想法。 三人约定由袁某扮演摊主,付某和杨某扮演顾客。

2022年10月10日至14日间,三被告人先后在永安市部分人流量较大的休闲广场、药店门口及公交站台等地,将低价购进的田七冒充名贵中草药雪莲根进行售卖,以夸大该药材功效的方式骗取被害的老年人冯某、王某、罗某等钱款共计6900元,后三被告人将诈骗获利进行平分。同月15日,三被告人被永安市公安局民警抓获归案。

永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袁某、杨某、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三被告人对老年人实施诈骗,酌情从严惩处。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三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退出全部赃款,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永安法院综合考虑三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以及归案后的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形,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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