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

有网友发帖称

广东普宁一中学出具的

反对校园欺凌承诺书上

有“若出现校园欺凌事件

坚决不拍照、不录视频”的内容

9月4日

普宁市教育局回应媒体称

情况属实,已责令学校

收回承诺书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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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普宁一中学出具的反对校园欺凌承诺书上,有“若出现校园欺凌事件,坚决不拍照、不录视频”的内容。图/社交平台视频截图

记者注意到,该网友发布的视频中,这张承诺书的落款为“普宁市城北中学”,时间为“2024年9月2日”,最下面有学生和家长的签字。有人在评论区说“意思是被霸凌了还不能保留证据吗”。

9月4日上午,记者拨打了普宁市城北中学电话,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会反映情况,由相关负责人回复。

随后,记者联系到普宁市教育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并不了解这个情况,会立即向领导汇报,并向校方核实情况。

9月4日上午11时许,普宁市教育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核实情况属实,已责令学校收回已发出的承诺书,并将“若出现校园欺凌事件,坚决不拍照、不录视频”的内容删除,更换为“禁止学生带手机进校园”的内容,目的是避免影响学生学习。

新京报对此发布评论称,若受害者已经遭受伤害,学校仍坚持内部消化,强行充当“和事佬”,这不仅会助长欺凌者嚣张气焰,让受害者失去法律的保护,学校也会成为欺凌者的“帮凶”。

在处理校园欺凌事件中,学校的角色是特殊的,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且也是有明确责任要求的。面对校园欺凌行为,学校的态度、理念、做法具有直接又鲜明的导向性。

显然,当发生校园欺凌时,学校最应该做的是依法严惩、决不手软,而非当作“家丑”遮遮掩掩,这既是维护被欺凌者的合法权益,也是对所有学生进行规则教育的途径。也唯有严格依法追究欺凌者责任,才能啃掉校园欺凌这块“硬骨头”,护航学生健康成长。

来源:南方网、纵览新闻、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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