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包世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康政府人〔2024〕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州在康各单位:

根据《中共康乐县委关于马德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组字〔2024〕52号)文件精神,经十八届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研究决定:

包世海同志为县司法局上湾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黄国祥同志为县司法局康丰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朴全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政府信息中心副主任职务;

马利军同志为县劳务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许大龙同志为康乐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张言行同志为康乐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康乐中

副校长职务;

马生龙同志为康乐中学副校长,不再担任康乐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车振华同志为康乐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苏若涵同志为康乐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马庆祥同志为蓝川初级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马志明同志为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海龙同志为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肖有忠同志为胭脂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马维杰同志不再担任县司法局上湾司法所所长职务;

陈文选同志不再担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马国琪同志不再担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马永明同志不再担任康乐中学校长职务;

马忠海同志不再担任康乐中学副校长职务;

段小峰同志不再担任康乐中学副校长职务;

白万锋同志不再担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马兴平同志不再担任胭脂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职务。

康乐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30日

来源丨康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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