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嘉兴市虹强商贸有限公司因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被桐乡市交通运输局给予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2024 年 08 月 06 日 09 时 43 分,桐乡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 X836(临杭大道)桐乡方向 K2+800 检查时发现嘉兴市虹强商贸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嘉兴市虹强商贸有限公司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构成了嘉兴市虹强商贸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违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394元整的行政处罚。

主体名称嘉兴市虹强商贸有限公司处罚决定书文号嘉路政罚﹝2024﹞521704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决定时间2024-09-03处罚内容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佰玖拾肆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万元)0.039400没收违法所得0.000000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违法行为类型嘉兴市虹强商贸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案处罚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违法事实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8月06日09时43分,桐乡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836(临杭大道)桐乡方向K2+800检查时发现嘉兴市虹强商贸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嘉兴市虹强商贸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佰玖拾肆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桐乡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处罚机关桐乡市交通运输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483MB1D5407XN数据来源单位省交通运输厅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0000002482277P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