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王荣海

9月5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正式施行。连日来,武汉市区慈善组织积极开展2024年武汉市“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慈善法》的亮点。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谁能公开募捐?有资格的慈善组织

谁有资格募捐,是每次大灾大难来临时人们广泛争论的话题。实际上,不具备公募资质的慈善组织或媒体面向社会发起募捐的案例屡见不鲜。

《慈善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慈善组织自登记之日起可以开展定向募捐。第二十二条规定,依法登记满一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办理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

人人可以在网上发起募捐?不是

现实中,有不少个人在网上发起募捐活动,例如亲友罹患疾病或者家庭遭受灾害,也会有许多好心人解囊相助。

《慈善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

微博微信随时募捐?仅限公募组织

近年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成为慈善募捐的重要渠道。如在2014年8月,从美国传入的“冰桶挑战”通过微博、微信快速传播,短短一周累计阅读人数达45亿,筹款达800多万元。

《慈善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

骗捐诈捐不行了!将查处

一般认为“诈”与“骗”是语意相近的两个字,而“诈捐”与“骗捐”却是指的完全不同的两种行为。“诈捐”是指捐款人承诺捐赠而没有实际履行承诺的行为,“骗捐”指的是捏造求助信息博取同情、骗取捐赠的行为。

《慈善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骗取财产。

摊派捐款不许了!将处分

“被捐款”的现象现在已经屡见不鲜,在一些单位和群体中,捐不捐、捐多少都成为“规定动作”。

《慈善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开展募捐活动,不得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妨碍公共秩序、企业生产经营和居民生活。第一百二十条规定,一旦发现有上述行为的,由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承诺捐款不兑现可向法院申请支付

过去,曾出现社会名人承诺捐款,但未兑现的案例。

《慈善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捐赠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公开承诺捐赠的;捐赠人应当按照捐赠协议履行捐赠义务。捐赠人违反捐赠协议逾期未交付捐赠财产,慈善组织和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