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7月10日,山西省临猗县男子刘忠武,因投毒罪被山西省万荣县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同年8月29日执行枪决。

21年后,临猗县人民法院做出《复查改判报告》;

1987年,当地法院认为原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力,改判刘忠武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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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的冤屈最终被时间洗刷清白,但冤屈背后来带来的创伤,却是时间无法抚平的——

这个错误的定罪,结束了一个无辜人的生命,也让整个家庭承受了长达半个世纪的痛苦与耻辱。

六十年代,家里出了一个死刑犯,刘忠武的父母妻子都背上了“反革命”的恶名,承受着来自四面八方的非议和歧视,被社会所孤立。

刘忠武被枪决的时候,儿子刘清水4岁,他还不认识世界残忍的一面,人生就被迫天翻地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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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刘青水68岁,驼背,头发大半都已经白了,整个人看着精神不高,无论从外貌还是神态上,都已经是非常标准的老人模样。

尽管经过多年的努力,刘青水最终为父亲洗清了冤屈,但他心里那根刺仍然没有拔除。

这已经是他被“困”在案件里的第64个年头。

刘青水从小就知道,父亲的案子对于家庭来说是个“耻辱”,也是一家人命运改变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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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回到1960年,刘忠武31岁,在公社大队食堂工作。

刘家四个孩子,两个老人,刘忠武是顶梁柱。

判决结果下来的时候,家里人都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根据万荣县当地法院调查,刘忠武任职公社大队食堂事务长期间,经济手续混乱、账目不清。

因为在整风运动期间被举报撤职,刘忠武心怀不满,十分怨恨。

故而他在当年3月往生产队食堂水缸里投毒,导致5名社员中毒,幸抢救及时,无人伤亡。

在那个动荡的年代,刘忠武就这样在没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被扣上了一个莫须有的罪名。

从被捕、定罪、到迅速执行死刑,这一切发生极为迅速。

案件的具体审理过程,没有人特意来告诉他们,审判过程怎样,牵涉人员有多少,刘家人一概不知。

“想找证据都不知道从哪下手。”

刘清水对4岁时的回忆并不太清晰了,但他始终记得,当时父亲被执行死刑之后,装在棺材里,似乎从家门口路过,但按照风俗却不能被抬进来。

他被舅舅抱在怀里,能看见那群人抬着棺材匆匆走开,不知道把他父亲带到哪里去了。

再一转头,姐姐、母亲和奶奶都哭的直不起身,却不见爷爷。

爷爷身体一直不好,又被儿子这桩屈辱之事刺激——刘忠武被捕后第12天,刘青水的爷爷就去世了。

然后他的家庭就彻底变了样子。

母亲和姐姐不能在去公社食堂打饭,因为会有人指责她们,说她们是“反动派”,会给大家下毒;

即便走在路上,也会有人指指点点,说看啊,这就是杀人犯的闺女。

村里待不下去,娘儿五六人只能背井离乡,去别处讨生活,最难的时候还在路边要过饭。

事情的“后劲”远不止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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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桩投毒案,刘家的两个女儿连结婚都成了难事。

刘清水记得,他两个姐姐先后订了三次婚,又被退了三次婚,会躲在屋里悄悄掉眼泪,但不敢让母亲看见。

之后刘清水初中毕业,成绩很好,但也是因为这一层关系,政审过不了关,哪个高中也不要他。

原本应该在教室里读书进修的年纪,刘清水只能在农业社种地,成天拉土拉粪,挣工分,挣钱。

他原本另有天地的一生,就这样被困住了。

作为长子,他开始承担起家庭里“父亲”的角色。

再后来弟弟初中毕业后,留在学校工作,参加了中专考试,也没收到录取通知书。

此时已经到了1978年,环境松动,似乎暗暗预示着什么转机。

弟弟考的分数挺高,刘青水不想看弟弟重走自己的老路,决定上县里教育局问问情况。

教育局接待了他,派人到村里审查。

针对他们家的特殊情况,教育局派人到万荣县人民法院抄写了一份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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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后,弟弟被补录进一所卫校,家里人很高兴;

但更具有意义的,是距离投毒案被判决过去18年后,他们终于有机会看到父亲的判决书

终于有机会完整了解到那桩旧案的来龙去脉,也终于能从中寻找证据。

首先,在刘忠武的判决书中并没有写清楚“毒物”是什么。

食堂证人说,毒物是一种叫做“赛力散”的农业杀虫剂,但事实上赛力散只能溶于乙酸、丙酮,根本不能溶于水。

如果真的是往“生产队食堂水缸里投毒”,那么赛力散在水中依然会维持着白色、带光泽的斜方晶体原状。

而非判决书中所写的是,在投毒后“水变成了黑色”。

这明显出现了矛盾——一桩投毒案,连“毒”是什么都没搞清楚,又怎么能立案呢?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疑点。

刘清水更坚定了此前多年的念头:父亲是被冤枉的,他没有做那样的事情。

两个月后,弟弟被补录进一所卫校。他和母亲也正式提出申诉。

申诉书里,刘清水把之前自己分析的毒药问题等证据上存在的疑点进行了详尽说明,洋洋洒洒写了好几大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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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刘青水所居住地已经由万荣县划入临猗县,在他提出申报之后,1981年,临猗县人民法院做出了《复查改判报告》。

只是这份改判报告转到运城市中级法院之后,在等待批示这一步又卡住不动了。

刘青水好不容易看到一点希望,不肯轻言放弃,他不停给法院写信,希望能加速批复。

又过了六年,1987年,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给临猗县人民法院出具批复文件:

对被告撤销原判、宣告无罪,撤销山西省高院1960年度的执行令。

这份时隔27年才姗姗来迟的无罪判决书,为他的家庭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安慰,他们终于能在人前“抬得起头”了。

甚至隔年过年的时候,刘清水还请了一个戏班子,在村里唱《窦娥冤》,好多人都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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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无罪判决书后,刘青水请的戏团合影。

但他知道,这远远不够。

这年刘清水自己满31岁了,和当年父亲同龄,父亲被案件抹杀了全部的前途,他也被案件困在里面不得自由许多年。

他的父亲已经不可能回来,而他的家庭,也永远无法回到从前。

就像刘清水自己,他原本可以考高中,甚至去考大学,成为知识分子,拥有和现在完全不同的生活;

而他三十一岁就被判处死刑的父亲,又该拥有怎样的人生呢?

刘清水想象不出来,反正他觉得,这样的困境与伤害不是一句简单的“无罪”就能抵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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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许是时间隔得太久,也许是证词太过模糊,法院对赔偿一事始终没有明确回复。

周围有人劝刘清水,说既然已经判无罪了,有了名声,又何必要那份赔偿呢?反正不管赔什么都是身外之物,买不回命的。

但刘清水自己过不去那个坎。

他四五岁的时候,就听老人说父亲当年是如何被绑在广场的柱子上,公开枪决;十四五岁的时候,他听母亲反复诉说父亲的冤屈,哭着让他以后为父亲伸冤;

三十四五岁,终于到了能有力量、有本事替父亲寻找真相的年纪,他无论如何放不下这个心结。

从无罪判决书下发之后,刘清水没有一刻忘记过这桩案子,也没有一刻忘记过自己的“使命”。

之后的日子里,他跟着同乡做过买卖,开过食品厂,雇了一批人,赚了不少钱,结婚生子,似乎成了一个正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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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后来买卖散了,厂子倒闭,钱也没攒下多少。

刘清水终于从三十不惑到了耳顺之年,他老了,白发苍苍,因为常年心里惦记着事,显得格外苍老疲倦。

但在申诉的目标从来没有终止,刘清水时常上访,时常会和做生意认识的人说起这件事。

后来在2019年,有人建议他可以上诉,先准备好案件材料去立案。

于是刘清水辗转几次,找齐了1960年最初的判决书原件或复印件,但一路诉至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却被告知上诉驳回——

《国家赔偿法》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不溯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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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清水仿佛碰到了世界的尽头,那种不知道自己半辈子在忙什么的失落感,让他怅然若失。

他还是没放弃为父亲追讨赔偿,这已经是自己之前全部人生的心条,之后也会是自己晚年最大的目标和事业。

“我也没有别的事,现在这事就是最大的事”。

刘清水已经完全适应这种被“困”住的感觉,除了申诉,他似乎也没有别的事做。

偶尔他会在微信里聊聊天,聊天对象都是自己初中小学时候一起玩的发小,他们有的考进医院,有的上了大学,甚至还有个混成市级干部的,月月退休金都有一万多。

“其实当时我的成绩比他们都好。”

刘清水轻轻的说了这句话,似乎只是单纯炫耀一下自己当年的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