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热点9 月 第 1 期
集成电路企业留抵退税是否需调减加计抵减额
公司拟上市可否向税局申请开具《无欠税证明》
专用设备改造后转让已抵免的税款是否需补缴
目 录
1.集成电路企业留抵退税是否需调减加计抵减额
2.公司拟上市可否向税局申请开具《无欠税证明》
3.专用设备改造后转让已抵免的税款是否需补缴
4.今年抵扣2022年的异常凭证能否享受加计抵减
5.京企跨区设立直管项目部是否需预分企业所得税
6.苏企支付外籍人员子女教育费可否入福利费税前扣除
7.员工补缴的住房公积金能否在剩余月份扣除
8.在电子税务局申报印花税如何享受六税两费减半
9.用财政拨款进行专用设备智能化改造投入能否抵免
10.京企占用园地扩建办公用房该如何计缴耕地占用税
11.行政事业单位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12.企业虚开发票会被税局如何处理
正 文
1.集成电路企业留抵退税是否需调减加计抵减额
问:我公司是厦门市一家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8月收到了增值税留抵退税款8万元,做了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请问公司是否需调减加计抵减额?
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17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以下称集成电路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对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采取清单管理,具体适用条件、管理方式和企业清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制定。第二条规定,集成电路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企业外购芯片对应的进项税额,以及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2023年12月7日在政策文件-热点问答发布《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即问即答之二》第6问“享受三项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发生留抵退税或留抵税额抵减欠税(以下简称‘留抵抵欠’)后,相应的进项税额转出是否需要调减加计抵减额?”答复如下,43号公告等文件规定,“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纳税人的留抵税额,是按规定可抵扣但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不属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因此,适用三项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在留抵退税或留抵抵欠后作进项税额转出时,不需要调减加计抵减额。
因此,你公司在留抵退税作进项税额转出时,不需要调减加计抵减额。
2.公司拟上市可否向税局申请开具《无欠税证明》
问: 我公司是一家拟在国内、外上市的企业,公司拟上市确需开具《无欠税证明》,请问是否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 <无欠税证明> 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7号)第一条规定,《无欠税证明》是指税务机关依纳税人申请,根据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所记载的信息,为纳税人开具的表明其不存在欠税情形的证明。第二条规定,本公告所称“不存在欠税情形”,是指纳税人在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中,不存在应申报未申报记录且无下列应缴未缴的税款:(一)办理纳税申报后,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二)经批准延期缴纳的税款期限已满,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三)税务机关检查已查定纳税人的应补税额,纳税人未缴纳的税款;(四)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五条核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五)纳税人的其他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因境外投标、企业上市等需要,确需开具《无欠税证明》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19年12月31日在政策法规-文字政策解读版块发布《关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无欠税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 的解读》第三条规定,关于《无欠税证明》的申请条件 《无欠税证明》开具为依申请事项,纳税人因企业上市、境外投标等需要,确需开具《无欠税证明》的,均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开具《无欠税证明》作为税务机关为确有实际需求的纳税人提供的一项服务事项,其他行政部门和社会组织不能因为税务机关出台该项服务举措,在不必须提供该项证明的前提下额外增加资料报送的要求,增加纳税人的办事负担。
因此,你公司拟在国内、外上市确需开具《无欠税证明》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3.专用设备改造后转让已抵免的税款是否需补缴
问: 我公司是一家生产企业,今年对以前年度购入的一批节水专用设备进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符合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抵免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条件,若该批设备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按规定抵免了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后对外转让,请问是否需要补缴已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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