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公安部网安局

在短视频平台直播PK

以高额返利为噱头

哄骗网友刷礼物

事后不仅没有按照承诺

返还高额回报

甚至连粉丝投入本金也据为已有

这种行为

已涉嫌诈骗罪

直播间“主播”许诺

如果PK获胜

送贡献值前几名的粉丝香烟

粉丝送出360元的虚拟礼物

可以得到价值约720元的3条香烟

如果打不赢

之前赢的也全额返还

“我们打软珍(烟)

帮我打一把,打两条软珍(烟)

你帮我打赢,我给你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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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帮我一把

此时此刻上票翻倍

如果我这把打不赢

我刚刚赢的那几把也就还他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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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 相 是

直播结束后

“主播”以银行卡限额为由拖延打款

最后直接把粉丝拉黑

受害人刷礼物的钱

由网络平台抽成50%

剩下的都归主播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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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王先生

“我想告诉所有广大的网友们

不要贪图小便宜

以免上当受骗”

今年6月13日

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公安局

经过周密侦查

先后将涉嫌诈骗的

郭某云、杨某芹、段某记、徐某清

韩某梅5人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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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某云,网名“龙陵霸男”,外号“红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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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芹,网名“杨小乖”,外号“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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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某记,网名“上瘾的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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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清,网名“回眸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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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某梅,网名“云南一支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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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某云等5名“网红”都有多个账号,分别拥有几百、几千,上万甚至几十万粉丝。

这些人通过短视频平台直播间直播“PK”,许诺虚假高额返利回报,诱骗粉丝、网民打赏、刷礼物的方式实施诈骗违法犯罪活动。他们在直播结束后,以各种理由拒绝兑现事先承诺的返利,而将所得钱财据为己有分配后挥霍。

五人到案后,经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又抓获了另外5名参与犯罪的网络主播。此案共10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8月26日,郭某云等“网红”诈骗案32名受害人来到保山市龙陵县公安局,领回被骗财物共计28.3万元。

案件破获以后,公安机关又发布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犯罪线索的通告,先后有多名受害人到公安机关报案。专案民警一方面及时全面收集证据,严厉打击犯罪,依法办理案件惩处犯罪嫌疑人,另一方面尽全力开展追赃挽损工作,为受害人追回经济损失。

网警提醒

上网须谨慎

切勿被一些别有用心

所谓“网红”“主播”

的表象所迷惑

“网红”“主播”

必须传播正能量

粉丝再多、流量再大

也要守规矩、有底线

禁止发布低俗、恶俗、媚俗内容

禁止利用粉丝信任

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否则一定“凉凉”

素材 | 云南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