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长汀县,

对制毒犯廖某验明正身,

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罪犯廖某,男,

1979年8月11日出生,

小学文化,长汀县南山镇人。

2017年3、4月间,

罪犯廖某纠集他人,

设点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

同年5月6日,

制毒窝点被公安机关捣毁,

现场缴获甲基苯丙胺

晶体12.78千克,

液体44.54 千克。

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以制造毒品罪判处廖某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来源:中国禁毒

编辑:言之

责编:李杉

审核:赖婷

终审:张家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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