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香港要落实基本法第23条立法时,各方争论不休。香港有个全国政协委员叫徐四民,发表了一篇文章,支持23条立法。
当时,反对他的有很多所谓的“民主派”的媒体。其中,有一个报纸叫《苹X日报》,在某一天的整个四开报纸的头版上,除了“苹X日报”四个字以外,整个版只有五个字“徐四民放屁”。
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内容: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很容易看出:没有这23条立法,香港必被棋子化,一切乱源之根在于乐于被当枪使。部分港人真是精明反被精明误。
徐四民,祖籍福建廈門,1914年7月3日出生出生于缅甸仰光。1936年,回到家乡、在厦门大学读书。抗战爆发后,徐四民回到缅甸发动抗日活动。
在当时缅甸华侨成立的抗日救亡团体中,影响最大的有两个团体:一个是缅甸华侨救灾总会,是华人华侨组织起来募款募物、向国内运送救灾物资的爱国侨团(简称救总);另一个就是徐四民组织的、缅甸华侨抵制日货总会(简称抵总)。
抗战胜利后,徐四民筹办了爱国侨报《新仰光报》,与陈嘉庚在新加坡创办的《南侨日报》呼应。徐四民曾写过一本书《我和陈嘉庚》,详细描述了陈嘉庚1940年5、6月间访问延安后,在南洋发表演讲的情况。
那是1940年12月15日,陈嘉庚在仰光华侨欢迎会上作了长达3小时的报告,介绍了在陕北的见闻,军民一家、吏制清廉、共御外侮等事实,并以极乐观的语气向与会的华侨说:“中国的希望在延安!”
那时,徐四民也坚信:“中国共产党才是中国的希望,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将黑暗的中国引向光明。”1949年10月2日,当五星红旗在天安门飘扬的第二天,缅甸爱国侨领徐四民便率领旅缅爱国侨胞、升起了鲜艳的五星红旗。
这是全世界非社会主义国家里,升起的第一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此后,徐四民先后当选为第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和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徐四民曾自豪地说:“既是第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又是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现在香港只有我一人!”
作为厦门大学曾经的文科学生,徐四民受鲁迅的影响很大,“敢言人之所欲言,敢言人之所不敢言”。在1986年的第六届政协会议上,作为港澳委员的徐四民在政协开会即兴发挥,脱稿发言,批评了当时没人敢提的反腐败,语惊四座。
此后,徐四民有了“徐大炮”的绰号,“大炮”的意思是无私无畏、敢鸣敢放。2007年9月9日,徐四民在香港玛丽医院病逝。此去经年,如去愿徐先生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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