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10月,红军三大主力在甘肃会宁会师,之后经过军委研究决定成立了红军西路军,西路军成立后,很快就渡过黄河,进入河西走廊作战。不过,因为种种原因,西路军遭遇巨大损失,几乎全军覆没。
今天我们要说的这个人就是当年红军西路军中的一员,并且还是西路军的女战士之一。在西路军突围过程中,此人不幸被俘,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在两党第二次合作的基础上,她被组织营救出狱,投身抗日救国的烽火狼烟中。
这位女红军就是吴仲廉,新中国成立后,吴仲廉长期在浙江省任职,曾担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等职务,同时,她也是我国第一位省级高级人民法院女院长,那么,吴仲廉的身上都有什么故事呢?
吴仲廉出生于1908年,湖南宜章人,青少年时期,吴仲廉主要在家乡求学,她曾进入宜章县城女子学校以及湖南省立衡阳第三女子师范学校读书,接受了那时为数不多的女子教育。也是伴随着读书的增多,吴仲廉的思想有了很大变化,开始关心国家前途与命运,积极探索救国救民的道路。
在此期间,吴仲廉接触到马克思主义,经过一段时间了解后,她对马克思主义产生了浓厚的兴趣,1927年,吴仲廉加入了我党,成为一名光荣的党员。也是吴仲廉入党的这一年,轰轰烈烈的大革命运动失败,国内革命活动陷入低潮,但吴仲廉没有对革命事业灰心,她在我党的领导下坚持武装斗争,并参加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创建。
红四军离开井冈山后,吴仲廉又参加了中央根据地的创建与巩固,1934年10月,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后,吴仲廉跟随中央红军参加了长征,顺利到达陕北。1936年10月,吴仲廉又马不停蹄地参加了西路军,战败后,她在突围过程中不幸被俘,并被关入了反省院。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在组织的营救下,吴仲廉走出监狱,恢复了自由。恢复自由后,吴仲廉立刻投身抗日战争当中,她担任了八路军山东纵队组织部长兼秘书长等职务,活跃在华东一带,做了大量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工作,促进了抗战的胜利。
解放战争时期,吴仲廉前往东北,投身东北根据地的建设,尤其是在根据地建设以及妇女工作方面,她倾注了大量的心血,为前线提供了大量的支援,促进了东北的解放,进而支援了全国的解放。
东北解放后,吴仲廉一路南下,新中国成立后,她留在浙江工作,担任了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1952年,吴仲廉担任了浙江省高院院长,成为全国第一位省高院女院长。担任省高院院长期间,吴仲廉在浙江省建立了多个法律顾问处,率先开拓了我国律师体系的建设,为建国初期浙江的司法体系建设与完善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1966年,十年浩劫开始之后,吴仲廉与丈夫都受到了冲击,1967年,上海发生“一月风暴”,造反派夺权成功,在“一月风暴”的影响下,浙江省的造反派也开始加快夺权,在这种背景下,吴仲廉受到极大的迫害,并在1967年1月被迫害去世,年仅59岁。
在吴仲廉去世后十一年,也就是1978年,浙江省委为她平反,恢复了她的一切名誉。值得一提的是,吴仲廉的丈夫名叫江华,新中国成立后,江华曾担任浙江省委第一书记(相当于今天的浙江省委书记)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等职务,也是一位优秀的老革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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