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权一上台就与旧秩序彻底决裂,废除双边或多边旧约,是不会得到国际社会承认的,尤其是这些条约还属于有利于国外列强的“不平等条约”,相当于从人家碗里夺食,人家肯定不干。
得不到国际承认,或者说根本不图你国际承认的那都是暴力上台的极端宗教主义或民族主义政权,比如太平天国之类,人家就乐意关起门来装神弄鬼,打开国门,阳光进来,这套耶稣老大我老二的尘螨把戏就玩不下去了。
民国政府与清政府的交接基本算是和平演变,亚洲第一个共和国得来不易,值得珍惜,需要与世界各国搞好关系,而不是像义和团那样去争强斗狠、逞匹夫之勇。所以才有众所周知的辛丑赔款一赔几十年,从北洋政府赔到南京国民政府“打掉牙齿和血吞”的无奈现实。
所谓的列强与清政府签订的系列不平等条约,北洋政府与南京国民政府有没有争取过废除?当然有!
岂止这两个政权,汪伪政府也争取并成功废除过,争取广大的民意支持,是每一个政权都要做的文章。
今天我们来看这些不平等条约,为什么觉得它们不平等,主要还是涉及到“赔钱”、“割地”、“丧权”三种主要形式。“赔钱”
“赔钱”的主要是指前文所述的“辛丑条约”,从1909年,美国开始庚款返还,并带动了系列国家加入这项行动。
北洋执政期间,由于一战站队正确,战后停止向战败国德、奥赔付,俄国革命后,苏俄在1920年宣布放弃,未尝不算作是北洋政府的一种废约努力。
国民政府执政期间的全面抗战爆发后不久,1937年9月,国民政府宣布停止赔付对日庚款。1938年,向美英等国的赔付也宣告停止。珍珠港事件爆发的第二天,中国政府向德日意三国宣战,并宣布废止涉及中日、中德、中意关系的所有条约。
1943年至1946年间, 中国与美、英、荷、比、法等国才协商正式废除了《辛丑条约》。
“割地”
民国时期真正收回的大块割地只有台湾,这是由国民政府于抗战胜利后接收的,建立在东北的伪满洲国,民国政府一直不予承认,虽然回收,但不算“割地”。
北洋政府时期,在一战期间曾经与德国达成收回青岛的密议,惜被日本横插一刀,直到1922年,才成功从日本人手中收回青岛主权。
1919年,北洋政府与英国谈判,想收回威海卫,英国虽然同意,但要求追加“特殊利益”条款,被北约政府拒绝,直到1930年,国民政府才完成接力棒,正式回收威海卫。
存在于各个城市的租界,北洋政府执政期间,收回了德国、奥匈帝国在天津等地的租界,1924年,苏俄也把前俄国租界奉还北洋政府。
香港问题,北洋政府也与英国展开多轮次交锋,可惜因为威海卫的回收谈判不力,影响了香港问题谈判,导致最后功败垂成。
国民政府成立第三年,就与英国展开香港回归的谈判,1942年,双方再度开始谈判,英国看到国民政府态度强硬,便抛出“战后再议”的论调,予以拖延。日本无条件投降后,蒋介石派张发奎前往香港受降,试图造成既定事实,被英军抢先一步,后来忙于更紧迫的内部战事,收回香港一事搁浅。
在回收租界的行动中,国民政府做得比较干净利落,还在北伐途中,国民政府就从英国人手中强行回收了汉口、九江和镇江租界。
比利时的天津租界的回收比较有戏剧性,本来人家是跟北洋政府谈判交回租界,谈着谈着北洋政府下了台,最后签约回收的却是国民政府。
抗战爆发后,国民政府和汪伪政府为了抢占道德高地,也开始收回租界的竞赛,这一阶段也是中国收回租界的高潮期。英美等盟国配合国民政府上交租界,但很可惜上交的这些租界很多位于日伪统治地区,而日本也大费血本,配合汪伪政府,宣布先把日本租界全部交还。汪伪政府在日本的配合下,也全部回收了法租界、意大利租界,天津的意大利租界还不情愿,汪伪政府干脆高调强行收回。
汪伪政府还事实收回了“敌对”的英租界和公共租界,但不被盟国承认,抗战之后国民政府才与这些国家正式签约收回,完成了回收在华全部租界的法律程序。
“丧权”
所丧之权主要体现为领事裁判权,也就是司法权,此外还有关税自主权、海事主权、邮权等。
关税自主权,1928年,国民政府与美国先签订了关税条约,之后的两年间,与列强各国基本签订完毕,1933年,正式收回关税自主权。
领事裁判权方面,1921年,北洋政府在华盛顿会议上提出了回收的请求,各国原则上答应,但提出中国司法必须进行改革,与国际接轨,北洋政府也做出了很大努力,于1926年,废除了上海公共租界的会审公廨制度,改组为北洋政府下属的地方法院。
1931年,国民政府废除了上海法租界的会审公廨制度,改组为地方法院。随着抗战之后天津租界的收回,在全国范围内才得以全部废除。
邮权,1907年,清政府成立了邮传部,开始收回邮政主权的行动,1917年,趁着与德奥宣战,北洋政府借机发布邮件检查令,宣布对无论哪国的邮件都有最终检查权。可视为一次根本性的主权收回行动。
海事主权,同样是在1907年,利用宣战的时机,北洋政府颁布《捕获审检庭条例》,成立中央和地方两级审检庭,相当于现代的海事法院,同时颁布《海上捕获条例》,这是中国海事主权乃至中国法制史上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划时代事件。
综上所述,由北洋政府和国民政府执政的这三十几年中,列强加在清政府身上的“不平等条约”大山基本全部被搬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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