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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 ZHI XUAN CHUAN JIAO YU-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抗拒执行

——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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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收获季,执行正当时,为全面落实上级法院工作部署,持续执行高压态势,大通法院一如既往加大执行案件惩戒力度,对胆敢以身试法、公然对抗执法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打击,绝不手软。近日,大通法院执行干警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为申请人追回全部借款90000元,有力打击了拒不履行法定义务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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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王某与被执行人彭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到庭、不配合执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后申请人提供线索,执行干警不辞辛劳立即前往甘肃省兰州市寻找被执行人,经过多番寻找,终于在一家饭店成功找到被执行人。然而,被执行人面对执行干警不仅态度恶劣、极其嚣张,且公然抗拒执行,面对此情形,执行法官当机立断,决定将被执行人带至本院后处理。

在带回的路上,被执行人感受到执行干警强大的执行决心,遂主动将90000元案款全部付清。但被执行人在收到法院报告财产令后一直未向法院报告个人财产,且抗拒执行,严重浪费司法资源。鉴于被执行人彭某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本院决定对彭某进行罚款。在强大的司法权威震慑下,彭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将罚款缴纳,并写下悔过书,该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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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执行行动,充分体现了法院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决心和力度。同时也警示每一位被执行人,必须尊重法律、履行义务,否则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下一步,大通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到有效执行,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以更优质的司法服务,营造尊重执行、配合执行的法治氛围,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来源:大通法院

编辑:苗 艳

审核:冯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