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您好律师,我朋友要找我借一大笔钱,告知我要用于投资,但是他妻子并不知情。到期如果朋友不能返还,我起诉能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也迪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也就是说,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若债权人起诉至法院,要求认定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那么债权人就负有了相应的举证证明责任,以证明债务是用于夫妻日常家庭生活或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需要注意的是,夫妻一方因盗窃、抢劫、赌博、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所生的债务,即使为家庭利益也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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