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金融界传来重要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理监管分局公开了对云南大理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理农商行”)的行政处罚信息。大理农商行因多项违规行为被重罚150万元,具体包括:

关联方识别失误 :未能准确识别关联方,导致重大关联交易未经董事会严格审批,暴露了内部管理的不严谨。

固定资产贷款监管疏漏 :在固定资产贷款业务中,“三查”(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制度执行不到位,显示出风控流程的缺陷。

违规风险缓释手段 :通过违规的以贷还贷、以贷收息方式,试图延缓风险暴露,但最终未能避免损失的形成,反映出风险管理策略的严重失误。

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 :在贷款风险分类上存在的误差,进一步加剧了风险评估与管理的难度。

此外,针对大理农商行“违规通过以贷还贷、以贷收息方式延缓风险暴露,最终导致损失”的严重问题,直接责任人也受到了相应处罚:

周瑛 (时任大理农商行董事长):作为银行最高管理者,被警告以示惩戒。

杨彦宏 (时任福星支行行长):因在支行层面监管不力,同样受到警告。

杨宏武 (时任营业部总经理):作为业务核心部门负责人,对违规操作负有直接责任,亦被警告。

来源:投资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