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

闯红灯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

但你知道抢黄灯的危害性有多大吗?

看看下面发生的事故案例

 临泉这起交通事故,双方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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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这起交通事故,双方同责!

近日,在 G345国道与S254省道交叉口,孙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G345国道由西向东行驶至交叉口时左转弯,因躲避由西向东左转弯李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侧翻,事故致电动三轮车受损,孙某某受伤。

孙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上道路行驶,向左转弯时,未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与本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是事故发生的原因。李某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黄灯亮起时,车辆尚未经过停止线,仍加速抢行),与本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是事故发生的原因。双方各自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交警提示:“闯黄灯”是指当交通信号灯黄灯亮起时,未过停车线的行驶车辆强行通过。 此时,“闯黄灯”发生交通事故等同于“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驾车行经路口应当提前减速慢行,多观察机动车遇到黄灯亮起时停车等待非机动车不闯红灯、不逆行。宁等三分、不抢一秒,多点耐心就多一份安全!

来源:临泉交管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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