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出行,从“头”开始

骑乘电动车时佩戴安全头盔

是对生命安全的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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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使交警百般叮嘱

仍然有不少电动车驾乘人员“侥幸闯关”

不愿戴、懒得戴!

不系扣、随意戴!

徐州交警曝光一批

未佩戴安全头盔

来看看都有哪些人上榜

01

违法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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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驾驶人:甘某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使用手持电话

违法地点:解放路

02

违法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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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驾驶人:梁某某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民主路

03

违法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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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驾驶人:李某某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矿山路

04

违法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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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驾驶人:滕某某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北京路

05

违法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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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驾驶人:张某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昆仑大道

06

违法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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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驾驶人:黄某某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欣欣路

07

违法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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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驾驶人:冯某某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元和路

08

违法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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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驾驶人:盛某某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二环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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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 骑乘者一旦发生事故导致头部与坚硬的物体产生碰撞, 无异于以卵击石。 事故发生时,对骑乘者的冲击力很强,不戴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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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交警提醒

交通安全无小事

请广大电动车、摩托车骑乘人员

戴好头盔!不闯红灯!

不逆行!

遵守交规,文明出行

来源 | 徐州交警

徐州广电编辑 | 李彦凝

一审 | 姚亮

二审 | 朱宸昕

三审 | 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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