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出行,从“头”开始
骑乘电动车时佩戴安全头盔
是对生命安全的有效保障
纵使交警百般叮嘱
仍然有不少电动车驾乘人员“侥幸闯关”
不愿戴、懒得戴!
不系扣、随意戴!
徐州交警曝光一批
未佩戴安全头盔者
来看看都有哪些人上榜
01
违法曝光
Exposure
违法驾驶人:甘某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使用手持电话
违法地点:解放路
02
违法曝光
Exposure
违法驾驶人:梁某某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民主路
03
违法曝光
Exposure
违法驾驶人:李某某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矿山路
04
违法曝光
Exposure
违法驾驶人:滕某某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北京路
05
违法曝光
Exposure
违法驾驶人:张某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昆仑大道
06
违法曝光
Exposure
违法驾驶人:黄某某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欣欣路
07
违法曝光
Exposure
违法驾驶人:冯某某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元和路
08
违法曝光
Exposure
违法驾驶人:盛某某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二环北路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 骑乘者一旦发生事故导致头部与坚硬的物体产生碰撞, 无异于以卵击石。 事故发生时,对骑乘者的冲击力很强,不戴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
徐州交警提醒
交通安全无小事
请广大电动车、摩托车骑乘人员
戴好头盔!不闯红灯!
不逆行!
遵守交规,文明出行
来源 | 徐州交警
徐州广电编辑 | 李彦凝
一审 | 姚亮
二审 | 朱宸昕
三审 | 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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