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德五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亿联营业部因过度包装被处以罚款2000.0
2024年09月10日,重庆市邮政管理局三分局就重庆德五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亿联营业部过度包装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重庆德五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亿联营业部
法定代表人:刘德五
住所:重庆市南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花山南路102号14幢一层7-11,13-18商铺
品牌:圆通
二、案由
过度包装
三、主要事实
上述行为违反了《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构成了过度包装行为。
四、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00.0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上述行为违反了《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构成了过度包装行为。
承办单位:重庆市邮政管理局三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9月11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政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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