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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9月11日电 据重庆证监局网站11日消息,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迪马股份”)及控股股东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银控股”)被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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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证监局网站

重庆证监局表示,经查,迪马股份存在四方面问题:

一是债券发行方面。

2021年4月,迪马股份发行的“21迪马01”公司债券由上海挚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挚新)、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认购。应上海挚新提出的认购要求,迪马股份安排子公司私下与上海挚新签订多项协议,以房地产项目为基础提供增信,并在票面利息之外,以财务顾问服务费用形式向上海挚新关联方支付补偿收益。

二是公司治理方面。

2020年5月21日,迪马股份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联营企业成都望浦励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该笔担保在2020年4月29日经迪马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审议通过,2020年6月3日经迪马股份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最高额保证合同》签订时间早于股东大会审议时间。

三是信息披露方面。

向媒体透露尚未披露的重整进展情况。2024年6月10日晚,有媒体报道称,迪马股份相关人员表示,中介机构已入场开展重整相关前期工作。6月13日晚间,迪马股份才在《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回复》(临2024-080号)中公告中介机构进场开展重整工作的相关情况。

在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有关信息表述不准确。2024年6月13日13点27分,迪马股份通过微信公众号“迪马股份”发文称,重庆市政府召开关于东银集团、迪马股份战略重整专题会议,东银集团表示,将加大力度调度资金,进一步增持,全力维护上市公司主体地位。其中关于东银集团“进一步增持”的表述不准确,未明确“进一步增持”的事项为进一步履行前期已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的公告》(临2024-049号)中的增持承诺。

四是财务核算方面。

部分收入确认跨期。迪马股份下属部分项目公司2022年已就所售商铺、车位与购买方签订销售协议并收取全部价款,但在2023年才确认收入、结转成本,导致迪马股份合并报表层面虚增2023年收入508.41万元(虚减2022年收入508.41万元),虚增2023年成本346.1万元(虚减2022年成本346.1万元),虚增2022年底存货346.1万元,虚增2023年利润总额162.31万元(虚减2022年利润总额162.31万元)。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准确。迪马股份在测算子公司宜宾澄方川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时,错误使用1,160.85万元作为佣金资本化金额计算存货可变现净值,而非经审计调整后的审定数923.65万元,导致迪马股份合并报表层面虚增2023年资产减值损失237.2万元,虚减利润总额237.2万元。

迪马股份前述情形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以下简称《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第一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罗韶颖作为时任董事长,对前述债券发行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潘川作为时任董事长、李俊杰作为时任董事会秘书,对前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重庆证监局表示,根据规定,现对迪马股份及罗韶颖、潘川、李俊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外,经查,东银控股存在两方面问题:

一是提前向媒体泄漏破产重整相关重大未公开信息。

2024年5月7日晚间,有媒体报道称,东银控股将进行司法重整。东银控股相关负责人表示,重整可能会涉及迪马股份控制权变更。5月8日晚间,迪马股份才发布《控股股东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公告》(临2024-041号)。东银控股拟司法重整信息见诸媒体的时间早于通过法定信息披露渠道披露的时间。

二是提前向媒体泄漏增持相关重大未公开信息。

2024年5月14日上午,有媒体报道称,东银控股表示正在统筹安排资金启动增持计划。当日晚间,迪马股份才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临2024-049号)的公告。东银控股增持计划见诸媒体的时间早于通过法定信息披露渠道披露的时间。

重庆证监局表示,东银控股前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八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现对东银控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资料显示,迪马股份主要从事智能制造、城市运营和智慧民生三大业务板块,具体包括专用车制造、机器人业务、地产开发、物业服务、医疗康养等。东银控股为迪马股份控股股东。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迪马股份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上交所决定终止迪马股份股票上市,其股票已于8月7日终止上市暨摘牌。(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