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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只羊的瓜,越吃越玄幻,快成悬疑片了。

本来我以为只是两个超级大网红互咬,不关我们平民百姓的事儿,但是现在,事情的苗头有点不对,三只羊过分得有点奇葩了。

有眼尖的网友发现三只羊最近卖的货,给自己标注了“免责声明”。

他们在产品旁边写明:“本商品的销售者为购物链接的所属店铺经营者,而非直播间或橱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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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明目张胆地拿上一次似是而非的“广告发布者”结论给自己当挡箭牌了。

上一次,三只羊直播间因为槽头肉事件没有被处罚,相关部门说,原因是他们是广告的发布者,不是收款方,所以不承担责任。

现在三只羊堂而皇之以此为护身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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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说说,广告的发布者,不承担责任,合不合理?

第一,他们不是单纯的广告代言人,因为他们用自己的橱窗、直播间、自己的声誉和影响力在卖货,虽然收款方不是他们,但是他们从收款方处拿到了该商品的佣金,这是存在利益关系的。

第二,哪怕是明星代言也要对广告的真实性负责。

按照相关要求,如果我作为一个作者,要发布一篇广告宣传文案,需要保证宣传不夸张、不虚假,否则我就会违规。

再说一个例子,前两天看到博主B太的一个软广视频,里面有欣和酱油的宣传,欣和的负责人在镜头面前连说了好几个“最”,意思是说,他们的酱油是最好的,但是,在视频里,所有的“最”字都被消音了,为什么?

因为博主知道广告法的规则,不可以夸大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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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太的这个视频没有带链接,没有卖货,尚且要遵守广告法,那么,三只羊的直播间说是上好的五花肉,实际上卖的是槽头肉,这是不是虚假宣传?违不违反广告法?

广告法第二十八条: 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第三十八条: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所以,哪怕真的按照广告代言人来算,三只羊也是违反法律法规的。

如果谁都可以代言广告,胡说八道,不用负责任的话,市场不是乱套了吗?

三只羊这种行为是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如果这样的行为成为所有博主卖货行规的话,那消费者该怎么办?消费者的权益谁来维护?

在这件事情上我支持辛巴,不管他出于什么目的,最起码他在纠正这个不正之风。

有很多人说,这次风波会让三只羊垮台的,我觉得不太可能,因为三只羊背后确实是有点东西的。

首先,我看了他的粉丝量,个人介绍页写的是9999+,网上很多人说他的粉丝量已经过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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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的用户数量大约是7亿多,三只羊独家的粉丝量就上亿了,这是一个多么大的网红IP,可以说是抖音的门面和台柱子了。

如果我们是抖音平台,我们也不希望他出事,不希望他垮台,不希望上亿粉丝流动。

那么,平台和平台之间会不会谈判?平台要不要危机公关?

发文之前刚刚得悉,就在11号晚上的8点,辛巴原定要直播,进行1亿元的赔偿计划,结果他的直播被封禁了。

天,厉害吧?真是有点东西的。

其次,三只羊集团这几年遍地开花,属于地方龙头企业,现在实体经济不好干,唯电商红红火火,对地方来说,有这么大一个企业,那是捧在手心里都怕化了,没有原则性错误肯定也会支持。

还有,三只羊的背后有资本运作,“钱能使鬼推磨”这件事情,在某一个程度里还是管用的。

最后,还要看三只羊的粉丝。

尽管新闻说他们已经脱粉100多万了,但如果他的粉丝上亿的话,少个100多万甚至少个1000多万,又算什么呢?

哪怕粉丝被砍掉一大半,哪怕只剩下5,000万粉丝,只要他没有被封杀,他依然能活得好好的。

最直接的证据就是他最近开的一场直播,据说他泪洒直播间后直接喊“321上链接”,然后,一场直播的销售额为1.5个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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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说明什么问题?

他的粉丝基数大,什么样的人都有,哪怕有一半的人不喜欢他,抵制他,还会有一半人喜欢他,支持他。

有的人就喜欢看他们的搞笑视频,就是深深喜欢他,管他什么沫沫的,跟他们又有什么关系呢?

你永远没有办法让所有人团结统一。

他们该喜欢还是喜欢,该买东西还是买东西,所以想依靠道德事件,让他垮台是不太可能的。

除非国家出手封杀他。但这种可能性不大,如果侵害消费者权益“罪名”成立,顶多是罚款,羊羊再多撒几次眼泪,鞠个躬道个歉,事情就过去了。

三只羊到了如今这个体量,确实很难被击垮。

但是作为消费者,我必须说,我们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对明显不合理的事情,要懂得分辨,不跟风,不助纣为虐,那就是我们能在这个网络乱象时代做出的最大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