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9月12日电,让投资者持有三年仍然亏损的基金,竟然真的“退钱”了。近日,一只三年定开基金迎来了第二个开放期,由于过去三年内业绩为负,基金公司决定将原先收取的超过3000万元管理费全部退还。近年来,多家基金公司探索成立了各类形式的浮动费率基金,管理费与基金收益、持有时长、规模等相关,试图与基民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不过,各类形式的浮动费率却并不一定能和业绩出色的产品挂上钩。从不同时期成立的浮动费率基金来看,收益率并无明显优势。对于此次基金公司退回管理费的行为,行业内对此议论纷纷,“不赚钱不收管理费”是否一定正确? (中证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