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本报从防城港市防城区政府获悉,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迁建项目1.24高处坠落事故已于日前查明。据悉,2024年1月24日,位于防城区文昌大道的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广西众鑫空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工人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60万元。

本报梳理发现,防城港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迁建项目(EPC)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为广西建工第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分包单位为广西众鑫空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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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明,2024年1月24日上午 8时许,广西众鑫公司班组长梁某战带工人方某和刘某程爬上综合病房楼北面室外雨棚上面打玻璃胶。11时05分,工人方某从雨棚缺口处坠落至硬化地面。方某被送到医院后一直处于昏迷状态,于2024年3月12日死亡。

本报注意到,事故调查组指出,广西众鑫公司工人方某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未取得相应的资格,且从事高处作业,并在施工过程中私自解开安全绳,致使其从雨棚缺口处跌落到硬化地面,是导致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此外,广西众鑫公司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多项问题、广西众鑫公司现场管理人员刘某旺未到现场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广西五建公司未对分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等,也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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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因广西众鑫公司工人无登高作业证登高作业,并私自解开安全绳导致高处坠落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组同时对责任企业和人员提出了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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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注意到,广西众鑫公司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广西五建公司对事故也负有责任,两家公司均建议给予行政处罚。

广西众鑫公司现场管理人员刘某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给予行政处罚。(文|中国基建报 韦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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