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虎女打人事件,又出来了所谓的新证据,说是能证明林某润车子没动,证明路虎女说谎了。很多人根据这个视频,为林某润鸣冤叫屈,再次认为路虎女涉嫌寻衅滋事罪,据此指责青岛警方判罚不公。
不得不说,这是一个持续性节奏,从一开始就是这样,有很多人在带这样的节奏,居心不良。说到这里,有必要插一句,在这个事件中,除了这个节奏,还有人拿“退伍军人”带节奏,更加用心险恶。
而据下面这个自媒体作者说,还有一个叫“小泽很瑞”的博主,把这事儿扯到了美国身上,说这事儿被吵得很热,背后可能是美国的势力,说这是美国发起的舆论战。这非常荒唐,又在吃爱国流量。
必须指出两点:第一,这个事件,就是一个普通的交通事故,林某润的退伍军人身份不应该被强调,林某润与路虎女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谁是谁非,该怎么处罚,一切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二,对于这个事件争议的焦点不是路虎女逆行、打人、加塞对不对的问题,而是路虎女应该受到什么处罚的问题。路虎女逆行、打人、加塞不对,这是毋庸置疑的,但该拘留还是该判刑要搞清楚。
我的关于这件事的文章,从没有要替路虎女洗白的意思,谁看出这个意思,只能说智商有问题。我观察的焦点在于,青岛警方对路虎女的处罚是否轻了。根据目前掌握的信息,我认为青岛警方判罚合理。
我坚决反对法向不法低头,反对为路虎女开脱,支持法律对逆行、打人还嚣张猖狂的路虎女进行制裁。但必须是依法惩罚,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反对超越法律。同时,骂林某润也是不应该的。
上图划线处是对基本过程的描述,有人说这是路虎女一面之词,而没有林某润的陈述。这种说法明显不对。第一,警方调查不可能只听一面之词;第二,如果是路虎女一面之词,林某润必然出来反对,但是直到目前他没有。
青岛警方此前在情况通报中指出:
综合案件调查情况,该案件系行车纠纷引发,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寻衅滋事行为的构成要件。
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
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
不难看出,青岛警方之所以没有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抓路虎女,肯定就是认定林某润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即林某润持续跟进,阻止路虎女加塞并入顺向车道。
那么,根据这样的事实,青岛警方对路虎女打人进行拘留加罚款,而没有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我认为是合理合法的。
现在,网上出现的所谓新证据,是一个很短的视频。这是另一个车上的视频。很多人根据这个视频,认定林某润车子确实没动,没有持续跟进路虎女的车,所以路虎女说谎了。我建议有这种认识的人再好好看看视频,深入思考一下。
不知道这个视频的发布者是谁,总之可以断定一点,此人居心不正。他的这个视频,明显去掉了前面部分,就从林某润车辆不动的时候开始。所以这个视频是明显要把舆论带向阴沟里。他果然迷惑了很多人。但是他离迷惑不了所有人。
认真看,深入思考,从这个视频恰好可以看出,警方调查的结果是正确的,林某润确实持续跟进路虎女的车,并且故意阻止路虎女加塞并入顺向车道。理由有三:
第一,林某润车头距离路虎女车辆确实很近,不利于路虎女转向加塞,而如果路虎女倒车,林某润没跟进,两车不可能距离这么近。
第二,从路虎车头车尾方向看,路虎女有明确的加塞意图,林某润应该能看出来。
第三,林某润车辆靠近左侧实线,车头顶到路虎跟前,明显是有故意阻挡的意图,否则他的车应该靠近右侧。
也就是说,这个新出现的所谓新证据,反而坐实了林某润车辆持续跟进,坐实了林某润故意阻止路虎女加塞并入顺向车道。如果把前面视频放出来,肯定能看到林某润车辆持续跟进。
其实这里面的逻辑很简单:如果林某润停下来,两辆车距离就会比较远,而路虎女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把加塞不成的怒火发到林某润身上。换位思考一下,对方停下来配合你加塞,你加不进去,你会把火发在对方身上吗?精神病也不至于此吧?
当然,很多人说了,逆行车往后倒,我顶着你开不行吗?有错吗?对于这种说法,我认为,如果路虎女只是正常向后倒车,林某持续跟进当然没问题。但是路虎女有明确的转向加塞意图,你还顶上去,而且贴着左边实线,这种故意别车行为,合适吗?
路虎女逆行不对,加塞不对。这是事实。但处在当时情况下,林某润是应该教训路虎女的逆行加塞之错误呢?还是应该追求尽快恢复道路畅通?
对于这个问题,认为林某润做得对的人也可以换位思考。如果你是林某润,你真的会像他那样做吗?如果你是林某润后面的车主,你最希望林某润怎么做?
有一个事实,那就是,正是林某润与路虎女的矛盾纠纷,导致他这边车道堵塞。试想,林某润后面的车主急不急。看下图路虎的前车轮,能看出不仅在后倒,而且试图转向加塞。
这件事情,对路虎女的处罚,是该拘留,还是该判以寻衅滋事罪,核心就在于林某润有没有持续跟进,故意阻挡路虎女加塞并入顺向车道。
如果没有,路虎女就该判寻衅滋事罪。如果有,就只能对路虎女拘留加罚款。法律摆在那里。
那林某润到底有没有持续跟进呢?至今他没有出来否认,没有反对青岛警方的情况通报。所有人都可以换位思考,如果你被冤枉了,你没有持续跟进,警方说你持续跟进了,你会保持沉默吗?
那些说路虎女有后台,暗指青岛警方徇私枉法的人,罔顾事实,把法律扔在一边,想达到什么目的?如果她开的是普通车,如果林某润不说自己是退伍军人,这件事还会被这样带节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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