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通报,广东省汕头市委原副书记、市政府原市长郑剑戈(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日前,江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郑剑戈作出逮捕决定。 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前,据广东省纪委监委通报,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汕头市委原副书记、市政府原市长郑剑戈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郑剑戈出生于1964年6月,广东茂名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早年在湛江市、肇庆市工作。
2007年,郑剑戈任湛江市麻章区委书记;2008年,任肇庆市副市长;2011年任肇庆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15年任肇庆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7年,郑剑戈调任汕头市委副书记、市长,2021年转任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农村农业委员会主任委员,至2023年1月不再任职。
2024年4月2日,郑剑戈被查。
来源:广东检察、南粤清风、中新社广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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