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港澳药械通”第三批指定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我院成功入选,成为此次广东省“港澳药械通”25家指定医疗机构之一。

根据“港澳药械通”政策,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指定医疗机构经广东省审批后,可使用临床急需、已在港澳上市的药品,以及临床急需、港澳公立医院已采购使用、具有临床应用先进性的医疗器械。广东省2021年正式实施“港澳药械通”工作,先后于2021年8月、2023年2月公布两批次指定医疗机构名单。截至今年8月底,指定医院先后引进使用港澳药品医疗器械各40种共80个品种,服务惠及患者8000余人次。此举紧密贴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旨在满足粤港澳大湾区居民用药用械需求,保障用药用械安全,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根据国家《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工作方案》(国市监药〔2020〕159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港澳药通”工作一系列部署要求,粤港澳大湾区“港澳药械通”第三批指定医疗机构新增25家指定医院,共同绘制医疗合作新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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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部工作场景图】

我院积极响应国家和省政府的号召,切实履行“港澳药械通”第三批指定医疗机构相关职责。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背景下,紧跟医改政策导向,科学构建高效管理机制,采用多学科协作管理模式,建章立制,依托合理用药信息化系统,提高管控效率。药师团队会主动融入临床临床诊疗,致力于个体化精准用药,开展驻科药师工作模式试点,让药学服务更加贴近患者、紧密衔接临床一线。

未来,我院将继续拓展药学服务新模式,深化合理用药实践,不断完善健全药械管理制度机制,全面加固港澳药械提报、采购、使用、贮存等各环节的风险防控网,确保来源可溯,助力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发展,最终惠及广大民众,让更加优质、高效、安全的医疗服务触手可及。

责编:张婷婷

初审:戴希安

审核:乐虞莹、简文杨

终审:李文敏

审定发布:李汉荣

内容来源:中山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