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花家有一句劝导大家爱护未成年人的格言,它就是孟子倡导的“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在亚圣孟子看来天下所有父母都应该像爱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关心、保护全社会的未成年人。
然而,这种儒家圣贤的主张显然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的。
2018年浙江温州的一个小县城瑞安,发生了一起轰动全国的校园故意杀人案。
遇害者小叶只是一个9岁的小学四年级男生,而残忍捅刺小林12刀的凶手林建厦,居然还是小叶女同学的父亲。
案发之后小林的父亲不仅拒绝了林家人的民事赔偿,而且还在殡仪馆守护儿子半年之久,直到林建厦伏法小叶才入土为安。
林建厦为何如此丧心病狂,这起案件留给我们什么教训呢?
一、校园暴力引发的命案
林、叶两家的孩子都在瑞安市隆山实验小学读书,这是一所1962年创办的公立小学。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隆山实验小学还是温州官方评定的“德育示范学校”。林、叶两家都没有想到,2018年9月19日会成为改变两家命运的关键。
按照林建厦妻子的说法,在周三下午课间休息的时候,调皮捣蛋的小叶欺负了她的女儿。如果是一般的打打闹闹林家也不会在意,但是这次小叶竟然挥拳打到了小林的眼睛上。
虽然警方通报说小叶并没有出现任何伤情,事后也能正常上课。但是担心女儿视力出问题的林建厦妻子,还是联系上了小叶的母亲。
小叶母亲还算通情达理,她先是在微信里向林建厦妻子道了歉,并且还承诺周四上课以后再让儿子给被打女同学道歉。可问题是10岁的小男孩怎么可能一切都听父母安排呢?
平时就喜欢和同学打闹的小叶根本没把母亲安排的事情记在心里,他可能只是觉得女同学小叶有点玩不起。
如果这件事一直交给林建厦妻子处理的话,或许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是最终的结果,可是“宠女狂魔”林建厦却非要替女儿讨回一个公道。从林建厦案发时只有36岁来推断,这个10岁女孩的父亲并不是什么“老来得女”的情况,可是林建厦却有一个非常特殊的情况:他是一个拥有三级精神残疾证书的精神疾病患者。
虽然案发后林建厦妻子多次表示丈夫没有暴力伤人的行为,但是从司法机关的鉴定结果来看林建厦的偏激心理、极端行为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林建厦妻子可能也不想让林建厦把事情闹大,但是面对“宠女狂魔”的倔脾气,她还是无奈接受了让孩子父亲找老师处理的方案。
林建厦一开始并没有要伤害小叶的意思,他想让老师监督小叶在全班同学面前正式向小林道歉,并且承诺以后再不发生类似的校园暴力行为。
忙着教学工作的老师可能觉得林建厦有些太小题大做,孩子打打闹闹的事情不应该这么严重。
虽然老师已经让小叶当着林建厦和他女儿的面赔礼道歉,但是担心伤害学生自尊心的老师却没答应林建厦提出的“全班检讨”要求。
要是放在正常家长身上,老师这么做肯定没问题,但是小叶的班主任压根不知道林建厦居然是一个三级精神残疾人士。
二、血色星期五的悲剧
隆山实验小学周一到周四都会在下午四点放学后安排一个小时左右的托管时间,那些上班顾不上接孩子的家长,可以等到下午五点钟再来接孩子。
让小叶父母感到痛心的是,2018年9月21日正好是星期五,犯罪嫌疑人林建厦就趁着学校下午4点放学的混乱溜了进去,而小叶的父母这时候还没顾得上去接孩子。
穿着一身蓝色花衬衫,外加灰色休闲裤的林建厦,看起来和其他到学校里找老师的家长没有任何不同。
林建厦寸头再配上黑框眼镜的造型,更让教职工和保安难以觉察这位家长的危险性。林建厦一天前才见过打伤他女儿眼睛的小叶,林建厦没费什么工夫就找到了正要去校门口等父母来接的小叶。
人高马大,面露凶光的林建厦在把小叶挟持到教学楼三楼的卫生间以后,用随身携带的匕首疯狂捅刺小叶的颈部、腹部、胸部等致命部位。这个把自己女儿宠上天的父亲,在小叶一声声惨叫声中连续捅了12刀。
从法医检测报告来看,由于林建厦没有直接伤害到小叶的动脉、心脏等致命部位,小叶在被伤害的过程中一直处在极度痛苦的清醒状态。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林建厦在行凶之后并没有任何逃跑或者拒捕的行为,他就坐在卫生间的台阶上静静看着趴在血泊里的小叶。
如果小叶当时有挣扎的迹象的话,林建厦很可能会捅出第13刀。
当时正好是放学高峰期,很多学生、教职工都目睹了林建厦行凶的过程。
不过由于事发突然,再加上林建厦选择的行凶地点是教学楼里的卫生间,周边都是手无寸铁的妇女儿童,就算这些人当时想上前救助奄奄一息的小叶,也很难避免被林建厦伤害的风险。
在等待警方到来的过程中,有人拍下了林建厦手持凶器目露凶光的样子,他好像就是想看着小叶慢慢死去。
根据瑞安警方发布的案情通报,小叶在送到医院以后还有生命体征,可惜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抢救,他还是在案发当天晚上7点永远离开了人世。
林建厦在警方控制以后,很坦然地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过程和动机。
按他的说法,小叶就是一个危害自己女儿安全的“小祸害”,他如果不除掉这个10岁小男孩,就没法震慑那些想伤害自己女儿的“恶人”。也就是说在林建厦眼里,他这种残害未成年人的行为竟然只是为了给女儿在学校里“立威”。
三、徒劳地保命挣扎
虽然在大多数网友看来“9·21瑞安校园杀人案”的罪魁祸首林建厦应该立刻认罪伏法,但是求生的本能还是让林家人想出了给林建厦保命的两个法案。
他们一边在网上散布小叶经常欺负女同学的不实消息,希望通过社会舆论向司法部门施压。一边拿出林建厦患有精神疾病的证据,试图用“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理由让林建厦免死。
综合多家媒体的追踪调查,小叶和小林之间不仅没有网上传言的“长期霸凌关系”,而且从一些班级活动的影像资料来看,小叶、小林还算得上是青梅竹马的好伙伴。
2018年9月19日发生的“打眼事件”,纯粹是小孩之间打闹行为,并且小叶、小林之前也没有和其他同学出现过霸凌,或者被霸凌的事情。
至于林建厦的精神状态就比较复杂了。
根据警方调查,林建厦在案发前和案发当天确实处在患病状态,这一点从他的就诊记录、买药记录都能看得出来。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精神残疾的犯罪嫌疑人需要分三种情况承担刑法责任。
第一种是案发时处在不受控制状态的精神残疾人员。
比如,那些已经出现严重自残,或者伤害他人等行为,并且接受有关部门强制治疗的精神残疾人员,无论犯多大的罪也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不过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此类完全无刑事责任承担能力的精神残疾人员,他们的监护人或者监护单位需要承担监护不力的法律责任。
第二种是案发时处在发病状态,但是病情不影响正常思维社交能力的精神残疾人员。
由于这类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犯罪行为的严重后果,他们不能免除重大刑事责任,但是出于保障精神残疾人权益的人道精神,这些非重症精神疾病患者可以减轻判罚。
第三种是案发前有过精神疾病发病史,但是作案期间精神正常的人。这类人和普通犯罪嫌疑人没有任何区别,他们不会享受任何免罪或者减轻判罚的优待。
“9·21瑞安校园杀人案”发生以后,受害者父亲叶先生一直住在殡仪馆陪伴着逝去的儿子,很多网友觉得正是叶先生的坚持,才让林建厦最终于2020年7月17日下午被处以极刑。
老百姓的确很喜欢这种“沉冤得雪”的鸡汤文,但是司法部门可不会按照私人感情判案。
根据瑞安警方2018年10月10日公布的“鉴定意见通知书”,犯罪嫌疑人林建厦案发当天属于“精神分裂症缓解期”,他完全可以对自己的罪行承担刑事责任。
换句话讲,林建厦属于上面提到的第三种情况,针对他的极刑判决完全符合法治精神。
结语
想给女儿在学校里“立威”的林建厦,不仅夺走了一个10岁小男孩的宝贵生命,而且还让自己付出了一命抵一命的惨痛代价。
更让人悲哀的是他的女儿也将一辈子生活在父亲罪行的阴影之下。
如果林建厦能有一些“以及人之幼”的博爱精神,或许这场悲剧就可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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