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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强化警示教育,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营造风清气正、清清爽爽的节日氛围,近日,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东坡区委原常委、区总工会原主席邹和良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23年,邹和良在担任东坡区富牛镇党委书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等职务期间,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现金以及白酒、手表等礼品。此外,邹和良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3月,邹和良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4年7月,邹和良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

二、眉山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风险控制部主管曾翔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及接受宴请娱乐活动问题。2016年至2023年,曾翔在担任眉山天府新区发改局行政审批组组长、眉山环天发展有限公司招采管理部副部长等职务期间,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现金以及白酒、香烟等礼品,并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娱乐等活动安排。此外,曾翔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24年6月,曾翔受到政务撤职处分。

三、仁寿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标准教育股原负责人、农村经济支部委员会原书记欧俊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至2021年,欧俊在担任仁寿县农业科教站站长、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标准教育股负责人期间,违规发放和领取津补贴。此外,欧俊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4月,欧俊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四、洪雅县槽渔滩中心卫生院原院长陈兴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8年至2019年,陈兴在担任洪雅县槽渔滩中心卫生院院长期间,先后两次外出参加业务培训,借机前往景点旅游,并在单位报销费用。2023年5月,陈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4起典型案例,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下,底线不清、界限不明,仍然顶风违纪、以身试法。全市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从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自觉固本培源,筑牢思想防线、守牢纪律底线。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严教育管理党员干部,引导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为契机,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出重拳、下猛药,对顶风违纪问题露头就打,不断深化纠治“四风”突出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

来源/眉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