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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天下9月15日成都快讯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随着人们外出活动的增多,与交通安全相关的话题,再度成为焦点。连日来,在网络上曝出,四川成都一小区内发生5岁女童被轿车撞倒伤重不治,肇事司机遭刑拘,对负全责表示不服的消息,一时间,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对此,警方及时回应外界关切。

“民声君”从成都双流警方了解到,关于近日网络媒体报道“5岁女童小区路面独自玩耍时被车辆碾压致死”,分局高度重视,依法核查。经核,2024年4月5日14时许,张某(男,25岁,四川资阳市人)驾驶一辆小型轿车在本市双流区某小区行驶时,将一名5岁女童撞倒,女童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

据介绍,2024年4月5日,该局经调查认为,张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4月19日,双流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决定对张某批准逮捕。5月7日,该局侦查终结后,以张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移送双流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6月22日,双流区人民检察院以张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向双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警方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法庭审理阶段,事发小区路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成为争议焦点。7月15日,双流区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款“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之规定,要求公安机关对张某驾车致女童死亡的事故出具事故认定书。

据悉,7月30日,该局交警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张某驾驶机动车在居民小区内行驶时未注意观察路况避让行人,该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机动车应当低速行驶,避让行人;有限速标志的,按照限速标志行驶。”的规定,认定张某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张某不服,向成都市公安交管局提出复核申请。9月3日,市交管理局经复核,认为分局交警部门尚需深入调查,进一步认定。

双流分局表示,目前,该局交警部门正在市交管局指导下,进一步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将依法依规予以责任认定,有序推进案件诉讼,充分保障案件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真诚感谢媒体和公众的监督。(责编/翔宇)
*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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