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庆全媒体 记者 张艾佳

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影响市容和城市形象,破坏生态环境。日前,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一起违规倾倒建筑垃圾案件,并依照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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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西河南岸小区1栋603号业主杨成程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并占道堆码,该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居民杨成程作出罚款200元处罚。

“保护市容环境卫生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对于建筑工程作业过程中以及居民家庭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我们应当妥善收集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否则将面临处罚。”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大巡查力度,严格查处随意倾倒垃圾行为,有效遏制类似现象发生,维护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

来源 今日顺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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