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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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在一手机维修中心换外屏,后来内屏发生屏闪黑屏,一查发现内屏被修理店偷偷换了,上面还有店章。维修人员承认未经允许换了内屏,称是修手机时压爆了就换了,还说这些属于“行业潜规则”。

也迪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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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本条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规定。根据视频资料显示,手机维修店员称是在维修过程中将内屏压爆后进行了更换,而且并未告知过刘某。此行为完全侵犯了刘某身为消费者的知情权。

第二、手机维修店提供的维修服务涉嫌欺诈。视频中店员一直不承认自己更换了手机内屏,直到刘某以带有店章的内屏再次来到店内后,店员才承认其进行了内屏了更换。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可知,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因此,刘某可要求手机维修店承担三倍的惩罚性赔偿。

第三、刘某可以要求手机维修店对其原装手机内屏进行退还或者按原装内屏价格进行赔偿,若与手机维修店协商不成,刘某还可以以经营者无理拒绝消费者提出赔偿损失要求为由向工商行政部门进行投诉,该手机维修店将被视情节轻重,处于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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