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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风送爽、丹桂飘香的中秋时节,高青县法院执行局“工作不断、力度不减”坚守岗位,成功执结一起涉民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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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于某与被执行人李某保证合同纠纷一案,高青县法院依法判决李某承担还款责任29000.0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李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一时未取得进展。

9月15日晚,当大家都沉浸在团圆与欢笑的氛围中时,高青县法院执行干警接到线索称被执行人李某正在乡镇某饭店聚餐。恢执团队知悉后迅速集结,将李某拘回法院。

从晚上八点至次日凌晨一点,面对执行干警苦口婆心的谈话,李某一直坚称自己无钱可还。通过依法搜查李某手机,执行干警发现李某所用手机号、微信、银行卡、车辆等均登记在其母亲名下,但由其实际控制。

鉴于种种迹象都表明李某存在规避执行的嫌疑,执行干警继续对其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其涉嫌拒执罪的严重后果,最终李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向亲朋好友凑齐了案款,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利剑出鞘,“执”守中秋。高青县法院执行干警用实际行动为胜诉当事人送上一份特别的“中秋礼物”。下一步,高青县法院将持续开展“亮剑2024”执行行动,加大对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以重拳铁腕维护司法权威,用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果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期待。

供稿:徐凯丽 编辑: 张茹

初审: 孙 心冉 复审:张振峰 终审 李山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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