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于10月8日起网上报名。申请人在10月8日9:00至10月14日17: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按照户籍(居住证)所在镇街及就读学校,选择确认点 。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

东莞户籍、在东莞居住和东莞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或本科生(持有大专毕业证)或大专生(持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证) 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东莞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部分在莞高校已设立确认点)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或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驻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024年下半年设立确认点的在莞高校为:东莞理工学院、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医科大学、广东科技学院、东莞城市学院、广州新华学院,以上6所高校的在读研究生或本科生(持有大专毕业证)或大专生(持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证)可以选择学校确认点。

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其中,学历条件: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申请人在10月8日9:00至10月14日17: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持相关资料到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现场(网上)确认时间为10月14日12:00至10月18日17:00。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或网上)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认定通过的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确认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应届毕业生须在毕业后凭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到确认点领取。部分确认点提供邮寄服务,申请人可以在报名时选择,邮费到付。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确认点群内通知为准。

东莞教育部门特别提醒,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上传审核材料,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文丨记者 余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