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横州市清江桥实施限制交通措施的通告
2024年8月23日长安大道清江桥左幅桥面微弯板已发生破损塌陷,病害面积约0.64㎡。因桥面已出现塌陷病害,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确保过往车辆和行人通行安全,预防灾害性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与公路桥梁的有关管理规定,现决定对横州市清江桥实施限制交通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限制交通措施时间
2024年9月24日起至安全隐患整治完成止(解除限制交通措施时间另行通知)。
二、限制交通措施要求
实施限制交通措施期间,在清江桥两端设置道路桥梁限高架和30km/h限速标志。
1、禁止车货总重20吨以上车辆通行桥面;
2、禁止高度超过3.5米以上的车辆通行桥面;
3、禁止行驶速度超过限速标准的车辆通行桥面。
三、绕行路线
1、超过以上限制标准的车辆(那阳往横州市城区方向)绕行那阳大桥209国道→中石化马岭209加油站→473县道→横州市校椅镇→470县道→横州大道。
2、超过以上限制标准的车辆(横州市城区往那阳方向)绕行横州大道→470县道→横州市校椅镇→473县道→中石化马岭209国道加油站→209国道那阳大桥。
请社会各界群众提前安排好出行路线,并给予理解支持,服从限制交通要求。对违反限制交通措施的司乘人员和车辆,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横州市公安局
2024年9月18日
终审:姚剑 审核:林其材
责编:刘汝宁 编辑:吕映 校对:宋业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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