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公告

因大唐中卫云基地数据中心绿电供应源荷储一体化光伏项目建设需要,现需对所涉及项目施工范围内全部坟墓进行迁移(详见用地范围图)。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沙坡头区新北山区广申大道以东、中卫工业园区夏云路以南、中关线(镇照路)以西(大河公墓除外)、乌玛高速以北用地范围内坟墓(以迁坟通知单为准)。

二、补偿标准: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卫市土地及附着物征收补偿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卫政规发〔2023〕1号)有关规定执行,凡在规定期限内迁入公墓(含公益性墓地)、就地深埋或火化的坟墓,按墓穴计算,每座补助资金标准为单穴1500元、双穴(含双穴以上)3000元。

三、迁坟时间:各坟主家属务必于2024年10月31日前全部迁移至公墓(含公益性墓地)、就地深埋或到殡仪馆火化后散撒。

四、迁坟要求:请以上范围内的坟墓(坟上压有迁坟通知单)的坟主家属尽快到坟地实地确认并按时迁移。迁坟后15日内持《迁坟通知单》和《公墓埋葬证明》或火化证明到所属地东园镇人民政府办理迁坟补助相关手续,逾期未迁者,按无主坟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坟主家属自负。

特此公告

(用地范围图)

联系电话:

东园镇便民服务中心 0955-7668051

中卫市沙坡头区东园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3日

▌来 源: 中卫市沙坡头区东园镇人民政府


迁坟公告

因省道205线(国道629线)中卫至下小河段公路K0+000-K27+100(杨滩村至高家水、上石棚)段改扩建工程需要,现需对所涉及施工路段用地的全部坟墓进行迁移(详见用地红线图)。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省道205线K0+000-K27+100(杨滩村至高家水、上石棚)段红线范围内及红线范围外道路两侧50米用地范围内坟墓(以坟头放置的迁坟通知单为准)

二、补偿标准: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卫市土地及附着物征收补偿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卫政规发〔2023〕1号)有关规定执行,凡在规定期限内迁入公墓(含公益性墓地)、就地深埋或火化的坟墓,按墓穴计算,每座补助资金标准为单穴1500元、双穴(含双穴以上)3000元。

三、迁坟时间:各坟主家属务必于2024年10月15日前全部迁移至公墓(含公益性墓地)、就地深埋或到殡仪馆火化后散撒。

四、迁坟要求:请以上范围内的坟墓(坟上压有迁坟通知单)的坟主家属尽快到坟地实地确认并按时迁移。迁坟后15日内持《迁坟通知单》和《公墓埋葬证明》或火化证明到永康镇人民政府办理迁坟补助相关手续,逾期未迁者,按无主坟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坟主自负。

特此公告

红色-公路用地红线
黄线-原S205线
黑线-永康镇行政区域界限

红色-公路用地红线
黄线-原S205线
黑线-永康镇行政区域界限

电话:永康镇办公室0955-7639207

永康镇民生服务中心 0955-7639000

中卫市沙坡头区永康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4日

来源: 中卫市沙坡头区永康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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