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木本无意,荣枯自有时。我算是看出来了,有些人小权大用,苛责为难老百姓,那是“自然规律”,改不掉了。

9月18日,一名女子在自家玻璃上贴了一张用A4纸打印的招聘信息,然后就接到了执法部门的电话,让她“带着身份证去接受罚款”,并威胁她“不去就封了手机号”。

这点小破事,这个大架子,我看他们像是玩疯了脑子。

一张A4纸,占屁大点地方,贴在自己商铺的玻璃上,影响什么了?

如果城市的形象已经到了容不下一张A4纸的时候,那么所有人或许也该统一服装和发型了。难道不是这样吗?丑和美本就没有具体的标准,只看让谁有利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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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哭哭啼啼的把录制的视频发到网上后,引起大量网友共鸣,再加上媒体报道,当地城管局回应称:只让她铲掉招聘的广告,没有对她罚款。

并且,他们硬气的告诉了极目新闻的记者,自己是有依据的,国务院出台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规定了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如果要贴什么,需经过环境主管部门批准。

查了一下,还真有这么一条,但问题是这条32年前发布的行政法规中提到的“城市建筑”是否包括自有或者自营的房屋?是未曾说明的。

一些地方还有城中村呢,那是真正的自建房,难道也算“城市建筑”?那也由得城管指手画脚?

之前某地“城管铲对联”也是这样描述,甚至被曝光后还跨省找人。可实际上,商家只是在自有的商铺房上贴了副对联而已,那难道不是私人财产。

至于这次城管局回应的“没有对她进行罚款”,恐怕更多基于网上的舆论压力临时改变了主意,毕竟视频里那霸道的语气,可没有半点商量的余地。

“不去就封了手机号。”

并在最早时硬气的告诉了记者,“会有罚款,有规定不允许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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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出的问题很到位,如果贴张A4纸大小的招聘广告在自家玻璃门上都违法,那么楼道里的广告算什么?甚至很多地铁站的过道里,大型超市的入口处,又算什么?

有些东西,本就是模糊的。之所以“错了”,还得看被执法的人是谁。

管不了地铁,还管不了你一个小老百姓?

城管,整天屁事没有,他不找茬,怕是得坐立不安。做点什么事,总比待在领导眼皮子底下玩手机要更被待见。

问题,哪里是什么城市形象,根本就在于某些岗位招的人太多了,于是整天没事找事的刁难普通人。

说起对城市形象的破坏力,城管本身才是最惊人的。

3名城管抢一个老汉的鸭,不比A4纸上的招聘广告侮辱性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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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城管,抢一个大妈篓子里的东西,黑社会看到了都得皱着眉头骂一句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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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些都是今天刷到的视频,究竟谁的破坏力更惊人?

在玻璃门上贴广告的女商户视频下面,每一条评论都是同情,都是对城管的斥责,甚至辱骂。

可在城管为主体的视频下面,充斥的还是对他们的羞辱,可以说是“找不到一句好话”。

能有一个群体,把自己弄到如此人人喊打的地步,所有声音惊人的一致,也确实算得上一种“本事”了。

“那个男的故意倾斜让东西撒在地上。”

“怪不得有人被捅。”

“怪不得掉在河里,边上的人拍手叫好。”

“真不是一般的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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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好奇,这些人究竟得付出多大的“努力”,才使评论区里的观点如此惊人的相似。

这个问题,老百姓是很清楚的。可难道城管局自己真的一点数都没有?

9月18日,中国交通广播发布了一条声音很小的消息,也几乎没人关注。但我觉得,那像是一起“升级版”的城管执法。

河南叶县官方领导领头,带着几十个人强拆了回去创业的大学生花10年时间经营起来的果园。这张头图来自视频,他们抬着园主往外拖,为首的这位“领导”气势嚣张,指着前方拍摄的人“不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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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那股“气势”,那种嚣张和霸道。

为了重点项目落地,一个小小的创业果园算什么。别说你经营了10年,就是100年,要拆就能拆的掉。只不过这种强拆之下,倒霉的、付出代价的却是普通人,被他们抬在手里,以一种极度屈辱的姿势,像牲畜一样,躲在图片的左下角,消失的身形,是手机录像功能自带的人性。

这不就是升级版的城管执法吗?我觉得非常形象,为了一个目的,完全可以无视其他和人性、法律相关的东西。

一纸微言贴窗前,竟惹狂风乱作天。法出三十春秋远,何曾规矩顾人间?

简而言之一句话,刁难老百姓,那是这些人的拿手绝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