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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记者 郑晶晶

9月19日,记者从武汉市医保局获悉,近日,武汉正式开通医保个人账户省内跨统筹区家庭共济(例如武汉市与省本级、黄冈、宜昌等省内医保统筹区之间医保个人账户可跨统筹区使用)。武汉市职工医保参保人与其在湖北省内的父母、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绑定医保共济账户后,家庭成员可相互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了。这一措施的落地实施,将极大方便家庭成员之间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共享。

家庭共济全称“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指参保人在参加了武汉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将个人账户里的钱授权给家庭成员使用,可用于支付家庭成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此外,武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还可以用于支付家庭成员参加省内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近日,武汉正式开通医保个人账户省内跨统筹区家庭共济。武汉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给共济的家庭成员(父母、配偶、子女)使用,但前提是家庭成员也参加了湖北省内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且正常缴费。

医保家庭共济关系绑定、解绑线上可通过“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进行,线下可前往全市各辖区医保服务窗口办理。

目前,武汉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授权人最多可以与湖北省内参保的父母、配偶、子女等6个家庭成员绑定共济关系;一个使用人可以同时与多个授权人绑定,如子女可同时绑定父母双方的医保个人账户。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医保家庭共济成员的覆盖范围只包含在湖北省内参保的父母、配偶、子女之间,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具体来说,参保人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在湖北省内参保的家庭成员使用,但家庭成员看病购药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类型来决定。

1、共济后看病就医应该刷谁的医保?

家庭共济政策中“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疗保障凭证本身。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医保家庭共济实施后该原则不变。简单来说,就是钱可以共济,身份不能共济。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应出示使用人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包括医保码、社保卡等)。

结算时,将优先划扣使用人本人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若使用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或无余额,使用人城乡居民医保无个人账户时,系统将随机使用授权人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进行支付。同时接受几位职工医保参保人共济的话,系统会自动选择绑定时间最近的家庭成员个人账户进行划扣。

2、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就诊属欺诈骗保

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属欺诈骗保行为。以医保码为例,医保码里有每个参保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照片、编号等信息,实行“一人一码”,和身份证一样,仅限本人实名使用,必须“专码专用”。

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同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下一步,在湖北省信息系统的支持下,武汉将逐步扩大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亲属范围,进一步减轻参保家庭负担。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