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出违法占地是一个涉及法律执行和土地管理的问题。通常,这一过程需要由相关的政府部门或执法机构来执行,但面对政府部门不作为,或者遭受其他不公平待遇时,如何进行维权。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想跟大家聊一聊下面这个案例。
案件事实
刘女士系河北省秦皇岛某县居民,其在本县经营一家超市,过着安安稳稳、平平淡淡的生活,但因涉及到某教育中心扩建项目,刘女士的超市被列入征收范围,但在征收过程中,征收方未与刘女士签订任何安置补偿协议也没有收到任何关于此征收项目的信息,并且该超市地块以及周边地块都已经被占用并开始施工建设。
天降横祸让刘女士不知所措,一开始只能通过信访上访等手段维权,却发现效果甚微,后来通过朋友介绍,了解到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专做征地拆迁维权,于是在快手短视频上尝试留言,之后史西宁主任律师团队的刘雨琦律师和娄祖珩律师与刘女士进行了深入沟通,详细地梳理案情,刘女士感受到了京康团队的专业,当即决定委托刘雨琦律师和娄祖珩律师为其代理案件,维护其合法权益。
京康律师办案风采
两位律师在接受了刘女士的委托之后,第一时间赶到了当地去了解全部案件事实,认真把握每一个细节,并在与当事人刘女士进行沟通之后,得知刘女士在此次征收中,作为涉案国有土地上房产的合法产权人,未获悉任何征收信息,也并未与任何部门签订安置补偿征收协议,故刘律师和娄律师认为该征地项目没有经过合法的征收程序,项目建设没有获得用地许可,不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应当处罚的非法占地的违法犯罪行为。
因此,在刘律师和娄律师的协助下,刘女士为查出相关建设工程公司在案涉房屋周围地块上的违法占地行为,于2024年3月29日向当地县政府邮寄了《查出违法占地申请书》请求当地县住建局查出违法占地行为。但当地县住建局收到该申请书之后,直至今日未对刘女士作出任何答复。
刘律师和娄律师在得知县住建局未履行法定职责之后,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举报人署名或提供联系方式的,承办单位应当采取书面或口头等方式回复处理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之规定,县住建局的行为属于未履行法定职责,该不履职行为严重的侵害了刘女士的合法权益,故向当地县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请求县政府确认县住建局围在法定期限内对刘女士作出答复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县住建局作出书面答复。
案件结果
最终,当地县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县政府决定:县住建局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责令县住建局在15日内履行法定职责向刘女士作出查出违法占地答复书。
查出违法占地需要政府部门、执法机构和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通过加强监管、完善机制、提高宣传等措施,可以有效遏制违法占地行为的发生,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史主任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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