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取保候审期间再“犯事儿”,依法判刑!

重型货车司机张某在三个月内,先后驾车夺去两条鲜活的生命,而且其第二次交通肇事居然发生在第一次因交通肇事被取保候审的期间内。

2023年5月15日,张某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与骑电动自行车的李某相撞,致李某头部严重受伤,医院急救人员赶至现场紧急施救后确认李某已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后,张某主动赔偿并与死者家属达成和解;5月27日,张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拘留后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同年8月20日,张某驾驶曾肇事的重型自卸货车行至某十字路口右转时,与骑电动自行车的冯某发生剐蹭,冯某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9月13日,张某再次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拘留。11月14日,张某积极赔偿后与死者家属达成和解。

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检察院认为,张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机动车两次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使2人死亡,均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涉嫌交通肇事罪,遂向法院提起公诉。今年5月26日,法院鉴于张某构成自首,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且自愿认罪认罚,具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二年。

(赵晨光 王阳)

(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