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检验乐山市政府规章的实施效果,切实提高行政立法质量,9月12日至14日,乐山市司法局、市住建局组成调研组深入市中区、犍为县、峨眉山市开展《乐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调研工作,县(市、区)有关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企业代表、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参加了调研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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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一行实地走访察看了集贸市场、垃圾收集处理场所、共享单车停放点、犬只免疫点,向群众发放了调查问卷。随即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与会人员结合部门职责、具体工作实际,围绕合法性、合理性、操作性、规范性和实效性,对《乐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实施的总体情况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了客观全面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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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乐山市政府首次开展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是适应新时代新形势对地方立法工作的新要求,开展立法后评估是检验地方立法成效的有效方法,是倾听民意、提高立法质量的有效途径,对于提高立法质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准确把握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密切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立法后评估工作顺利完成,确保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乐山市司法局 艾静 张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