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2月4日凌晨,重庆市公安局二处接到重钢保卫处的报案:在大渡口区的钢花餐厅(如今是钢花大酒店的一部分)发生一起盗窃杀人案,负责在钢花餐厅值夜的老更夫廖树成被杀害,253.65元现金和188斤粮票被盗。案发后,重庆市公安局二处、九处的侦查、技术人员以及法医和大渡口分局刑警队的侦查技术人员立即出动,驱车赶往现场。会同先期抵达的重钢保卫处的保卫干事们一同进行现场勘查、群众走访和尸体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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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和民警一起勘查现场的保卫干事(左)

廖树成的尸体位于钢花餐厅值班室外靠厨房通道的一张方桌下,身穿一套贴身的棉毛衫,脚穿一双长筒线袜,一双解放鞋掉落在距离双脚不远处。在距离死者头部2米的地方有两滩血迹,周围还有滴落状血点;在血迹附近有一块被打碎成四瓣的磨刀石、一把带血的菜刀以及一些被打碎的碗碟(这些碎片总共拼凑出两个碗和三个碟子)。

死者睡觉的床上被褥呈自然掀开状,被褥上面搭着一件新的皮衣。值班室内的三张办公桌和一只木柜上的七把锁扣全部被撬掉,地面上散落着零星的分币硬币和一些小额粮票,办公桌和木柜均被明显移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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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老刑侦电影中民警勘查命案现场的画面

经法医检查,死者头部有十一处钝器造成的挫裂伤,左手手腕有两处同样钝器造成的挫裂伤,伤口周围均有生活反映,均系生前造成,直接死因系颅内损伤导致的休克。

技术人员在被撬的木柜上和抽屉内发现多枚血指纹和血掌印,在打碎的碗碟碎片上发现了多枚汗液加层指纹;厨房后的围墙上(高2米)发现有由外向内的新鲜攀登痕迹,墙面上提取到脚尖向上、前掌有六角形花纹的残缺塑料底铺边布鞋鞋印一枚。

此外,经组织重钢职工群众对现场周围的搜索,在距离现场400米处捡到了一把菜刀,经辨认是钢花餐厅厨房的菜刀,在刀柄上也提取到了血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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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现场勘查的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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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点物证的刑警

现场勘查的同时,群众走访也在进行中,并有如下收获:

大渡口区饮食公司临时工伍玉英反映:“当夜凌晨1点左右,我在钢花餐厅大门处看到一个身高1.6米左右的男青年在徘徊,他头戴一顶有帽耳的绒棉帽,上身穿灰色上衣,下身穿灰白色裤子,徘徊了一阵后就快步离开了……

钢花餐厅隔壁的专卖商店库房值班员刘晓云和刘晓雨姐妹二人反映:“当晚12点左右,我们听到隔壁餐厅内有推门的声音,隔了一会儿,又听到像是打碎碗、碟或玻璃的响声。随后又听到‘妈哟’的惨叫声,接着就是由强到弱的‘呼、呼’喘粗气的声音,一直持续到凌晨2时才消失,我们当时以为是‘酒疯子’醉酒后的动作,所以没当回事。

根据勘查、尸检和群众走访的结果,警方对案情做出如下三点判断:

1、犯罪分子的作案动机以盗窃钱财和粮票为目的,在行窃过程中惊动了更夫,犯罪分子为了灭口而杀人,应是一起盗窃杀人案

2、犯罪分子选择的进入现场和逃跑的路线都很明确,应该对钢花餐厅以及周围的环境都比较熟悉,杀害更夫的目的也有害怕被认出,因此犯罪分子应该就是重钢内部人员或者住在现场附近、经常来钢花餐厅就餐的人员。

3、犯罪分子应是个常年从事体力劳动、体质好、力气大、胆大妄为的年轻男性,近期经济上可能急需用钱,拥有铺边塑料底六角形花纹布鞋和有帽耳的棉绒帽。

为尽快侦破此案,重庆市公安局二处、大渡口分局刑警队和重钢保卫处抽调三十四名精干的刑侦人员和保卫干事组成专案组,以大渡口区为重点,全面开展侦破工作。侦查范围划定在大渡口分局的三个派出所辖区和重钢、十八冶的所属单位,并扩及九龙坡区的杨家坪、石桥坪派出所辖区;蔬菜公社的两个大队,九龙公社的三个大队所辖地。依靠上述地区的基层组织,部分公布案情,深入发动群众,积极提供相关线索;依靠党员干部、治安积极分子按照刻画的犯罪分子的条件对大渡口地区有过盗窃或抢劫前科的人员进行调查摸底;对在案发后从大渡口区收容所逃跑的七名犯罪分子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追查;最后组织力量将现场发现的血指纹和血手印和重庆市留存的犯罪分子指纹档案卡进行比对,争取发现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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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人工对比指纹的场面

在随后的一个多月的时间里,专案组总共筛查了案发当天外出未归人员、居住活动在大渡口区的各类违法犯罪人员共一千五百多名,其中查出一百二十余名各类刑事案犯和逃犯,破获了一批积案。此外还普查了重庆市储存的指纹档案卡十万余份,并对大渡口区以及相邻的几个区县近年来查获的各类犯罪分子的指纹档案卡一万余份进行比对。可是,皆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在此期间,案发头天从大渡口收容所逃跑的七名犯罪分子被一一抓获,但经过审讯后证实他们都和此案没有半毛钱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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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收容流窜人员

一个多月没有进展,导致专案组中对案情的认识上开始产生分歧。一部分同志认为此案不是盗窃杀人,而可能是仇杀。因为死者廖树成是重钢有名的治安积极分子,一辈子对工作认真负责,不畏强暴,敢于同恶势力作斗争,在近三十年的工作生涯中曾经数十次检举揭发过重钢内部的犯罪分子,因此结怨甚多。在案发前几天的一个晚上,廖树成还被两个曾经被他揭发而吃过官司的小混混当面丢了一把沙子,眯了眼睛。

还有一部分同志认为罪犯不一定来自附近的区域,因为钢花餐厅任何人都能去那里就餐,只要稍加注意观察就能知道值班室内部的情况,特别是当时有大量外流人员流窜到大渡口区,使得大渡口分局的流窜犯作案的发案率直线上升,因此不能排除犯罪分子是外来流窜犯的可能性。

但是,一部分刚刚从“牛棚”里“解放”出来恢复工作的“刑侦老炮”则坚持原来的盗窃杀人的认定,认为犯罪分子一定还在划定的侦查范围内,没有露出马脚只能说明公安机关的排查力度还不够,工作做得还不够细致。

在认识一时难以统一的情况下,专案组决定留一部分力量围绕现场周围地区对原来审查过的本地违法犯罪份子再度进行审查,从中发现嫌疑,并注意发现其中是否与死者有矛盾的人员。同时,将另一部分力量,会同重庆铁路公安处刑侦科的同志对成渝铁路、渝达铁路和成昆铁路沿线的有关知青落户的单位、农场、社队,以及大渡口地区的知青落户的宜宾、内江两个专区加强审查流窜犯。

这次排查,又查出历年来在大渡口区的餐厅作案的犯罪分子以及和死者廖树成有过矛盾的人员总共三百二十六名。同时,在重庆铁路公安处的协助下,在铁路沿线的十二个市县先后审查了两千余人,查对了嫌疑指纹卡三千余份,从中破获了四起重大刑事积案,一般刑事案件二十五起,总共打击处理了犯罪分子二十一名(其中枪决、死缓各一名,无期两名),可是钢花餐厅的盗窃杀人案依然没有查到有价值的线索。

此时距离案发已经超过三个月,依然久久无法取得进展,部分侦查员产生了畏难情绪,专案组再度召开案情分析会,用一整天的时间对之前的案件的侦办工作进行总结,及时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以下的四点共识:

1、前阶段的侦查方向、范围和步骤都是正确的,案犯没有及时挖出来,是排查的还不够细致。

2、原来对于盗窃杀人的案件性质分析是正确的,不能动摇的。

3、根据犯罪分子进屋作案、在逃跑途中丢下刀,现场遗留的痕迹情况判断,犯罪分子对现场的环境非常熟悉,此案极大可能是本地区的“三青”人员(社会青年、知青、青工),年龄在25~26岁。

4、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应集中在案发地区放手发动群众,要求做到:“调查工作要细,发动群众要深入,要广泛,专案力量要集中,坚持打好阵地战,尽快突破全案。

为此,专案组果断收缩兵力,集中用于排查大渡口区内有过犯罪前科的“三青”人员和外地流窜罪犯,同时对他们的社会关系也进行详细的清理。对大渡口地区各单位的正式工、临时工,地段群众、在校学生进行深入发动,搜集有价值的线索。

6月4日下午,专案组在钢铁村召开群众大会,会后的座谈讨论时,有群众揭发了一个由李显德为首的六人流氓犯罪团伙的情况。李家住在现场附近,是一个有过偷扒前科的惯犯,案发时间的行踪难以证明,非常可疑。于是,专案组立即将李显德拘留审查。

同时,大渡口区饮食服务公司的职工大会上,有群众也揭发李显德的二哥李显贵(时年25岁,住大渡口区跃进村45栋7号)曾在1975年盗窃过单位保险柜里的现金和粮票,被发现后处以开除厂籍、留厂察看两年的处罚,每月的收入从原来的36元工资“砍”到20.5元的生活费,而且其中的10元钱还不发到他本人手里,而是交给他的父母存定期,所以李显贵的手头一直很紧。然而李显贵处了一个颜值是“厂花”级别的对象,对“厂花”提出的物质要求有求必应,从来没说过一个“不”字,是个典型的“耙耳朵”,导致李显贵的开支更加入不敷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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耙耳朵

此外,对李显贵的调查中专案组发现李显贵拥有一双铺边塑料底布鞋和一顶带有帽耳的绒棉帽,案发前经常带着女友光顾钢花餐厅,对现场环境较为熟悉,而且他的家就住在发现丢弃的钢花餐厅厨房菜刀的区域不远的附近,因此专案组又将李显贵拘留审查。

在被拘审后,李显德为了洗脱自己,毫不犹豫地“出卖”了李显贵,揭发钢花餐厅的案子就是李显贵干的。于是,专案组提取了李显贵的指纹和掌印,和案发现场提取到的血指纹和血掌印进行比对,并且将从李显贵家搜到的铺边塑料底布鞋鞋印样本和现场提取到的鞋印进行比对,结果不管是指纹还是掌印还是鞋印,都可以和现场提取到的血指纹、血掌印以及鞋印作同一认定。

然而,证据摆在面前时,李显贵依然采取拒不交代的顽抗态度,并且大骂李显德是“王八蛋”,表示:“是李显德对我栽赃陷害,我不知道为啥被你们关进来了!

对于这种滚刀肉,专案组自然不会跟他客气,一方面“大记忆恢复术”伺候,另一方面再找李显德和李显贵的对象了解情况,得到新的线索。李显德揭发说:“李显贵这个‘耙耳朵’为了满足‘厂花’在物质方面的要求,两年以来身上背着210元的外债,无力偿还。春节临近,‘厂花’又要求李显德给她买新衣服,如果不买就要甩了他,李显德根本没有买新衣服的钱,于是就向我提出一起去偷钢花餐厅的营业款,被我拒绝了。

2月4日1点20分左右,我正在家里睡觉,忽然听到李显贵在叫门,我起来给他开了门,发现他的衣服裤子上都是血,我问:‘你是不是去钢花餐厅了?’他说:‘这是我的事,你少管!’然后就进了自己的房间。过了一会儿,我又看到他抱着一个罐子又出去了。

经向“厂花”证实,她确实在春节前向李显贵提出要买几件新衣服的要求,并承认说过“如果你不给我买,我就跟你分手”的话。同时还承认,3月初的时候,李显贵突然变得有钱了,出手十分大方,她要什么李显贵就给她买什么——

至此,李显贵的作案动机和人证物证都已经聚齐,就算李显贵一言不发,照样零口供定罪。见大势已去,李显贵只好供认自己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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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电影中的审讯画面

春节临近,我答应给女朋友添置新衣服,但没钱,加上原来就借有210元的债款无法偿还,就产生了偷盗钢花餐厅的念头。

2月3日深夜,我翻墙入内,见有人值班,存放钱款和粮票的值班室房门紧闭,无法进入。为了把更夫引出室外,我连续四次丢掷碗碟在地上,最终把更夫惊醒起来查看,我就躲在门外的暗处,在更夫经过的时候就用磨刀石猛击他的头部,致其倒地后呼出粗气。我见他没死,又用磨刀石砸他头部的手部,见他不动了,才进入值班室用火钩撬开抽屉和木柜,盗走现金和粮票,临走的时候拿了一把菜刀护身,在快到家的时候把菜刀丢弃,到家门前时喊弟弟李显德起来开门,清理钱财粮票放进一个罐子,然后抱着罐子出门埋在跃进村岩边的土里,然后去把血衣血裤洗干净,第二天照常上班,还给死掉的更夫送了花圈,还给他守了一天的灵。一个多月后,我认为没得事了,才把埋在地里的钱和粮票取出来,同女朋友一起花掉了。

问:“全部的钱和粮票都花掉了?

是的,都花掉了。

问:“你还欠着210元的债,怎么不想着先还债?

我就没想过要还——债多不愁了。

至此,本案历经126天的侦办终于告破,李显贵最终因盗窃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并被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