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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寻衅滋事是个筐,什么都能往里装?

近期,据知名媒体人刘虎文章爆料,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发生了一起非常奇怪,十分荒谬,匪夷所思的“寻衅滋事案”。这起案件说来简单,又很具有地区特色,还满足了当代法治乱象的一切特征。“寻衅滋事”的背景,是一名在当地担任过40多年村长、村支部书记的吉仁浩雅尔带领牧民们与非法占用、破坏草原的矿企展开持续抗争。

2020年8月,巴彦淖尔市公安局真枪实弹动用近百名警察,将长期举报非法矿业的11位牧民抓捕归案。当巴彦淖尔市检察院认为此案不应认定“寻衅滋事”后,巴彦淖尔市公安局绕路而行,又向县级的乌拉特前旗检察院申请逮捕。最终,一个上级检察院没认定的寻衅滋事案,被下级检察院热情满满地办了起来。被告人亲属说,个别办案者无视法律、强行逮捕老弱病残牧民,致使一起寻衅滋事案持续审了90多天。案件资料显示,2013年4月,当地的内蒙古华拓矿业有限公司(下称“华拓矿业”)成立以来,在没有办理任何草原征占用手续和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2018年后补办了部分),在草原上大肆进行矿山露天开采作业,非法占用大量草原,造成草原原有植被严重破坏。目睹草原被毁,身为白彦花镇太英格嘎查原任村书记吉仁浩雅尔,带着牧民维权。多年来,吉仁浩雅尔一直在向相关部门控告和积极维权,但是一直未得到解决,悲痛的是,草原破坏的问题尚未解决,吉仁浩雅尔等11位参与维权的牧民在一夜间变成了“犯罪嫌疑人”。

2022年4月6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曝光乌拉特前旗乌拉山矿业后,牧民举报近十余年的当地最典型的“打、砸、抢、盗”为主出名的“矿霸”华拓矿业,才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陆续被查。

充满奇幻色彩的办案过程:

1、2020年8月13日,吉仁浩雅尔(75岁,膀胱癌患者),苏木雅(70岁,严重高血压,冠心病),松布尔(63岁,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孟克顺布尔(60岁,高血压),纳仁巴图(62岁,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洪五一,魏美丽,阿拉达图,那日斯,代庆,郝日旺等11名牧民以“涉黑涉恶”“寻衅滋事”罪被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2、2020年9月19日,被取保候审;

3、2021年4月9日,以“恶势力团伙罪”被乌拉特前旗检察院逮捕,2021年9月12日被起诉;

4、2022年5月23日,被第一次变更起诉;

5、2023年6月6日,第二次被变更起诉(涉恶被去掉);

6、2024年7月24日,第三次被变更起诉,经过四年的持久战2024年8月19日11名牧民以“寻衅滋事”罪被不同程度的判刑;

7、此案从2020年8月13日——2024年8月19日开庭审理94天,检察院提交法院的《起诉书》先后三次变更,共四个版本,司法严肃性“荡然无存”。

近些年来,寻衅滋事罪成了很多公安机构办案的一个神仙口袋。但凡找不到对方违法犯罪的行为,却又想给对方治罪的,寻衅滋事仿佛就是最佳借口。笔者在这里要提醒一下办案机关,虽然你们肯定也知道,但未必做到,那就是:

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必须满足以下四个: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牧民们的行为毫不涉及以上四个内容,凭什么以寻衅滋事罪抓捕?维权上访是党中央给予基层群众的权利,是维护合法权益,反映社情民意的正规渠道,你们凭什么就以刑化之?

(二)企业的权益,牧民的权益都要维护,冲突了怎么办?

在这桩因非法采矿而起的案件中,乌拉特前旗检察院积极地对维权牧民进行批捕、起诉,让维权者时刻感受着“司法的力量”;但对非法采矿的矿企,该检察院却难得地发挥起了“司法的温度”。笔者获取的案件资料显示,华拓矿业被乌拉特前旗检察院认定“在未补办相关征占用草原审批手续情况下……非法占用草原面积386.5亩”“在无审批手续情况下,非法占用242亩草原进行矿产资源开采”等犯罪事实。但在华拓矿业“主动”缴纳了84.6万余元的行政罚款后,乌拉特前旗检察院于2022年3月9日作出《不起诉决定书》称,“涉案矿企主管人员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华拓矿业已对部分非法占用草原植被进行恢复,并全额缴纳行政机关罚款。”

乌拉特前旗检察院还强调,考虑到当前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求和保护民营企业,以及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对华拓矿业不起诉。企业开采作业只要合法,那就没有问题。牧民一样,一切行为合法,也没问题。作为当地的执法部门,不能双标,不能站队,不能拉偏架。一旦出现拉偏架,无外乎人情与利益。没有人情与利益,谁愿意拉偏架?政府部门,司法机构是裁判员,不是运动员。你们亲自下场为企业的非法行为保驾护航,不仅仅是伤害了牧民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党和国家的法治体系建设,也给自己埋下了贪赃枉法的地雷。“三任公安局局长、两任原旗委书记、一个旗长、两个人大主任(一个跳楼死亡一个相继被查)。”

值得关注的是2022年4月6日乌拉特前旗矿山被中央环保督察组曝光后,4月11日,时任乌拉特前旗人大主任(乌拉特前旗原政法委书记兼乌拉特前旗矿山整顿组组长)刘基平在政府办公大楼跳楼自杀。还有笔者获得的巴彦淖尔市应急管理局前局长王平(原乌拉特前旗公安局局长)、乌拉特前公安局前局长贾净博的《刑事判决书》及有关材料,均显示他们是华拓矿业的保护伞。被告人家属说,牧民长期举报华拓生金矿业非法占地非法开采问题2021年终于被乌拉特前旗公安局立案侦查,可是2022年3月9日被乌拉特前旗检察院不予起诉,《不起诉决定书》上,检察院闭着眼睛说谎写的华拓生金的大坑2015年后停止开采,但乌拉特前旗自然资源局对牧民的“信访答复”是这样写的:华拓矿业2016年和2018年仍因非法开采被处罚,还有我们拿到的30多起华拓矿业的处罚单,都是打脸的证据。

2022年4月华拓矿业被中央环保督查组曝光后,2022年8月,被检察院不予起诉的华拓生金矿业及相关负责人重新被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提起公诉,2024年一月终于被乌拉特前旗法院以非法占地、非法开采罪将其判刑。华拓矿业被判非法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罚金共计50万元,被追缴违法所得144万元;相关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或缓刑。同时华拓矿业被判“停止侵害被占草原,继续修复被占草原,承担被占草原的生态服务功能期间损害费232万余元”。“华拓矿业仍然被从轻发落了,华拓矿业长期非法占地、非法开采没人查处,相反公安局、检察院将举报华拓矿业的11位牧民头上给定罪245万元,理由是牧民的阻拦举报行为给被检察院不予起诉的华拓矿业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可想而知华拓矿业是如何成为当地的“矿霸”的?原来是离不开公安局,检察院等执法部门的保护。没有中央环保督查组的曝光就绝对没有华拓矿业的“刑事判决书”。

(三)谁为法治的荒漠化买单?

其实我们关注很多案件,法治建设的道路并非简单平坦,而是崎岖不平,坡坡坎坎。关键的问题在于,谁为法治荒漠化买单?乌拉特草原我去过,有很好的草原,有生态脆弱的草地,有荒漠。风沙漫天飞舞,一下车就能感受那种古装戏的龙门客栈或者龙门飞甲的现实感。沙粒拍打在脸庞帽檐,也让我思考。这中国的法治地图,也并非一致化。有的地方就是森林湖泊,草原花园。有的地方就是草地,沙地混杂。生态脆弱,植物要么苦苦煎熬,要么向下扎根。有的地方就是荒漠,一望无垠的沙漠。寸草不生。每一次的冤假错案都不是偶然,执法者在其中的利益纠葛,有的甘为领导的马前卒,根本不考虑法律的严肃性;有的趋利性执法,打击报复式执法,随意扩大范围,随意给当事人扣上黑社会,黑恶势力的大帽子。更可怕的是,就算经历多种曲折,最后冤案得以纠正,那些作恶者未必会被追究。国家赔偿,也是全体纳税人买单。而有些制造冤假错案的执法者因为其他偶然性因素落马,所涉及的冤案却未必会被系统性纠正。个案得以昭雪都是幸事。所以,才有那么多的为所欲为,那么多的为虎作伥,那么多的以刑化之。个人之见:为了持续推动法治中国建设,让每一个司法案件都能成为公平正义的代名词,有必要推动冤假错案追责制度。特别是那些明显违背法治原则,明显突破法治底线,明显违背法律伦理与办案逻辑的案件,不追究办案人的责任,无以服众,无以培养办案人的敬畏之心。在这里,笔者也提醒那些手持权柄者,灯下黑,不会永远黑。刀刃向内,刮骨疗伤是一种保证党的肌体永葆健康的有效方法。没有对人民群众基本的感情,没有对法律法规基本的敬畏,没有对自身职位基本的尊重,迟早有一天会被自己的胡作非为吞噬。那些央视上痛哭流涕的案例,那些悔不当初的供词,那些自绝于人民的决绝,都在提醒着每一个人。

来源:牛思研习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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