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9月20日),甘肃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对甘肃省63辆逾期未检验校车进行了曝光,请车辆所属企业、学校相关负责人、管理人、驾驶员尽快按规定年检车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四证”齐全
校车需要配齐四证(校车许可证、驾驶证、交强险、行驶证),校车驾驶人要具备校车驾驶资格。
校车车况及安全装置
落实“每个座位一条安全带”、配备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干粉灭火器、急救箱、应急出口和应急锤(逃生锤)等安全设备、喷涂放大牌号和统一颜色、粘贴标识等。3
车属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要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要健全; 校车驾驶人及随车管理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等。
甘肃公安交警提示
车辆逾期未检验,并不是你想象中的“小事”,带“病”车辆上路行驶,随时会给驾乘人员及过往车辆造成安全威胁,甚至导致严重事故,特别是校车,危害后果更加严重!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请车辆所属企业、学校相关负责人、管理人、驾驶员及时关注车辆检验日期,提前办理车辆检验业务,消除隐患确保行车安全。 同时提醒各位家长、老师,教育引导孩子拒绝乘坐超员、无资质的“黑校车”,上车时全程全员系好安全带,共同守护孩子们的安全上学 路。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