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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合山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合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股股长罗剑文受贿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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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1年至2012年间,被告人罗剑文利用担任合山市产业转型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建设规划室原负责人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招投标及工程款请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在2012年至2019年间共非法收受他人送予的财物近90万元(人民币)。公诉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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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罗剑文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罗剑文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法庭将择期对该案进行宣判。

图文编:潘晓丹

校对:程昭君

复审:杨 飞

终审:农于宁